深化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工商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省工商局坚持政务公开与机关建设结合,以打造阳光工商为目标,围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探索完善行政职权法定化、公开化、规范化、电子化、绩效化运行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全省工商系统有20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单位。
一、狠抓三个“关键环节”,夯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础
一是清权确权。工商机关担负着100部法律和203部行政法规相关执法职责,夯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础,是深化政务公开关键所在。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以落实新“三定”为契机,对工商部门的职权进行梳理,依法梳理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以及内部管理等6大类共256项具体行政职权,并明确职权来源和依据,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决策公开。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办法》、《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办法》等,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决策程序,并以不同方式向系统或社会公开。三是严格程序。按照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每项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流程图,并把职权依据、程序标准、时限要求、纪律责任等,细化落实到流程中的每个工作岗位。
二、实施三项“阳光工程”,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落实
一是实施“阳光审批”。改革审批体制,合并企业、个体、外资登记职能,实行审批与监管分离和一个窗口对外。精简审批收费项目,对原有47个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保留行政审批项目9项、行政性收费项目4项。简化审批程序,将“受理、审查、复核、发照”四个程序变为“一审一核”,将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经营时间等核准权授予窗口人员。强化审批服务,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服务制,实行预约年检、上门年检和网上年检,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二是实施“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等11项配套制度,建立完善了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听证和案件回访等机制。特别是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细化了5类不予处罚、9类从轻处罚以及5类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明确了涵盖全部业务的349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标准。同时,实行持证上岗,对全省工商执法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施“阳光局务”。围绕内部的人财物管理权,建立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政府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进局务公开,通过召开会议,编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各方面情况。在财物管理方面,全面实行联审会签制度,严格开支审批程序,并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在干部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推进干部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打造三个“公开平台”,创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载体
一是打造窗口公开平台。按照“高起点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能运转、高质量服务”的要求,在全系统省市县所四级高标准建设了注册登记大厅(窗口),并在各级大厅(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脑触摸屏等。其中先后两次对省局注册登记大厅进行改造,实行敞开式办公,增设饮水机、休息区和报刊杂志栏等配套服务设施。广大企业群众对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大厅公开、便捷、透明的办事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二是打造电子政务平台。依托系统内部业务网,开发了涵盖所有工商业务的一体化综合业务软件,使每项权力的行使、每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通过综合业务软件来完成,实现动态公开向过程和结果公开,随意执法向程序和明白执法,纸上流转向电子化运作的转变。加强省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领导信箱”、“参政议政”、“社会监督信箱”、“监督举报”和“信访信箱”等互动栏目。目前,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已成为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便捷了解工商工作的重要途径,月点击量达3万次以上。三是打造行政监察平台。开发建设了覆盖省局、18个省辖市局、216个县市分局和1571个工商所注册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音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行政审批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电子监察系统运行以后,全系统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提前办结率由71.1%上升到98.7%。2009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等领导同志视察省工商局,观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演示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把握八个环节 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