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木质柜、台、架项目中板材按胶合板考虑,如设计为生态板(三聚氰胺板)等其他板材时,可以换算材料。
四、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装饰线条(顶角装饰线除外)按直线型在墙面安装考虑。墙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天棚面安装直线型、圆弧型装饰线条,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执行:
(1)墙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2)天棚面安装直线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3)天棚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4)装饰线条做墙面艺术图案者, 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系数1.1; (5)装饰线条做天棚艺术图案者, 人工乘以系数2.41,材料乘系数1.1; (6)装饰线条直接安装在金属龙骨上,人工乘以系数1.68。 五、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项目(护窗栏杆除外)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 2.扶手、栏杆、栏板项目已综合考虑扶手弯头(非整体弯头)的费用。如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为整体弯头,弯头另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3.当设计栏板、栏杆的主材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其消耗量可以调整。
4.不锈钢扶手不锈钢栏杆按直型编制,如为圆弧型,其人工乘以系数1.3,如为螺旋型,其人工乘以系数1.7。
5.不锈钢扶手全玻璃栏板按直型编制,如为弧型,其人工乘以系数1.4。 6.不锈钢扶手半玻璃栏板按直型编制,如为弧型,其人工乘以系数1.3。 六、暖气罩
1.挂板式是指暖气罩直接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暖气片凹嵌入墙中,暖气罩与墙面平齐;明式是指暖气片全凸或半凸出墙面,暖气罩突出于墙外。
2.暖气罩项目未包括封边线、装饰线,另按本章相应装饰线条项目执行。 七、浴厕配件
1.大理石洗漱台项目不包括石材磨边、倒角及开面盆洞口,另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2.浴厕配件项目按成品安装考虑。
3.洗漱台其挡板材料与台面不同时,另行计算。 八、雨篷、旗杆
1. 点支式、托架式雨篷的型钢、爪件的规格、数量是按常用做法考虑的,当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托架式雨篷的斜拉杆费用另计。
2.铝塑板、不锈钢面层雨篷项目按平面雨篷考虑,不包括雨篷侧面。 3.旗杆项目按常用做法考虑,未包括旗杆基础、旗杆台座及其饰面。 九、招牌、灯箱
1.招牌、灯箱项目,当设计与定额考虑的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2. 一般平面广告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平面广告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面造型的,箱(竖)式广告牌是指具有多面体的广告牌。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计算。
3.广告牌基层以附墙方式考虑,当设计为独立式的,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4.招牌、灯箱项目均不包括广告牌喷绘、灯饰、灯光、店徽、其他艺术装饰及配套机械。 十、美术字
1.美术字项目不区分字体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美术字按最大外接矩形面积区分规格,按相应项目执行。 十一、石材、瓷砖加工
石材瓷砖倒角、磨制圆边、开槽、开孔等项目适用于现场加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柜类、货架
柜类、货架工程量按各项目计量单位计算。其中以“㎡”为计量单位的项目,其工程量均按正立面的高度(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度计算。
二、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条按线条中心线长度计算。 2.石膏角花、灯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 扶手、栏杆、栏板、成品栏杆(带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弯头长度。如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为整体弯头时,扶手消耗量需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扣除。
2.硬木弯头、大理石弯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暖气罩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成品暖气罩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浴厕配件
1.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其中,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2.大理石台面面盆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盥洗室台镜(带框)、盥洗室木镜箱按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4.盥洗室塑料镜箱、毛巾杆、毛巾环、浴帘杆、浴缸拉手、肥皂盒、卫生纸盒、晒衣架、晾衣绳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雨篷、旗杆
1.雨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旗杆高度,按旗杆台座上表面至杆顶的高度(包括球珠)计算。 3.电动升降系统和风动系统按套数计算。 七、招牌、灯箱
1.柱面、墙面灯箱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一般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箱(竖)式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层外围体积计算。 4.广告牌面层、灯箱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八、美术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石材、瓷砖加工
1.石材、瓷砖倒角按块料设计倒角长度计算。 2.石材磨边按成型圆边长度计算。 3.石材开槽按块料成型开槽长度计算。 4.石材、瓷砖开孔按成型孔洞数量计算。 第十六章 拆除工程 (0116)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的改扩建或二次装修之前的拆除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砌体拆除,砼及钢筋砼构件拆除,木构件拆除,抹灰层铲除,块料面层铲除,龙骨及饰面拆除,屋面拆除,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栏杆栏板、轻质隔断隔墙拆除,门窗拆除,金属构件拆除,管道及卫生洁具拆除,灯具拆除,其他构件拆除,开孔(打洞),楼层运出垃圾等十六节。
三、本章不适用于控制爆破拆除或机械整体性拆除。按不能重复利用拆除考虑。 四、利用拆除后的旧材料抵减拆除人工费者,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处理。 五、本章定额除说明者外不分人工或机械操作,均按定额执行。
六、墙体凿门窗洞口者套用相应墙体拆除项目,洞口面积在0.5㎡以内者,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3.0,洞口面积在1.0㎡以内者, 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2.4。
七、混凝土构件拆除机械按风炮机编制,如采用切割机械无损拆除局部混凝土构件,另按无损切割项目执行。
八、地面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者,每10㎡增加人工0.20工日。 九、带支架防静电地板按带龙骨木地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
十、整樘门窗、门窗框及钢门窗拆除,按每樘面积2.5㎡以内考虑,面积在4㎡以内者,人工乘以系数1.30;面积超过4㎡者,人工乘以系数1.50。
十一、钢筋混凝土构件、木屋架、金属压型板屋面、采光屋面、金属构件拆除按起重机械配合拆除考虑,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取定机械型号规格不同者,按定额执行,不予调整。
十二、楼层运出垃圾按已有垂直运输机械考虑的,不分卷扬机、施工电梯或塔吊,均按定额执行,如采用人力运输,每10m3按垂直运输距离每5m增加人工0.78工日,并取消楼层运出垃圾项目中相应的机械费。建筑垃圾外运按人工装车考虑的,如为机械装车外运,建筑垃圾外运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运石渣项目。
十三、拆除工程所搭设的脚手架、安全支护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执行“第十七章 措施项目”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体拆除: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0㎡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二、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
三、木构件拆除:各种屋架、半屋架拆除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檩、椽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根数计算,望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屋面面积以㎡计算。
四、抹灰层铲除:楼地面面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踢脚线按实际铲除长度以m计算,各种墙、柱面面层的拆除或铲除均按实拆面积以㎡计算,天棚面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
五、块料面层铲除:各种块料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计算。 六、龙骨及饰面拆除:各种龙骨及饰面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计算。 七、屋面拆除:屋面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计算。
八、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油漆涂料裱糊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计算。
九、栏杆栏板、轻质隔断隔墙拆除:栏杆扶手拆除均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隔墙及隔断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计算。
十、门窗拆除:拆整樘门、窗、门窗套均按樘计算,拆门、窗扇以扇计算。 十一、金属构件拆除:各种金属构件拆除均按实拆构件质量以t计算。
十二、管道及卫生洁具拆除:管道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卫生洁具拆除按实拆数量以套计算。 十三、灯具拆除:各种灯具、插座拆除均按实拆数量以套、只计算。
十四、其他构件拆除:暖气罩、嵌入式柜体拆除按正立面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窗台板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筒子板拆除按洞口内侧长度计算,窗帘盒、窗帘轨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干挂石材骨架拆除按拆除构件的质量以t计算,干挂预埋件拆除以块计算,防火隔离带按实拆长度计算。
十五、开孔(打洞):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 十六、建筑垃圾外运按实方体积计算。
十七、墙面处理:打磨(凿毛)项目不分局部打磨(凿毛)或星点打磨(凿毛),打磨(凿毛)面积均按全部打磨(凿毛)考虑,工程量按墙或天棚的净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孔洞所占的面积。凿槽长度按实凿槽长度以m计算。
十八、无损切割、绳锯切割工程量按截断面积以㎡计算。 第十七章 措施项目 (0117)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临时设施费,冬季施工措施费等共8节。
二、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纵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各自的檐高执行相应项目。建筑物多种结构,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
三、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执行框架结构项目。梁、板、柱、墙全部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执行全现浇结构项目。
一、脚手架工程
说明
1. 一般说明
(1)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是指施工需要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机消耗。 (2)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材料均按钢管式脚手架编制。
(3)各项脚手架消耗量中未包括脚手架基础加固。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4)安全网、建筑物垂直封闭项目仅在单独计算该项费用时使用。 2. 综合脚手架。
(1)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20m以内的单层建筑工程。
(2)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执行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地下室部分执行地下室综合脚手架项目。
(3)综合脚手架中包括外墙砌筑及外墙装饰、混凝土浇捣用脚手架、3.6m以内的内墙砌筑以及内墙面和天棚装饰脚手架;综合脚手架综合了依附斜道、上料平台、护卫栏杆、卷扬机架、电梯井架、悬空脚手架、基础脚手架、高层脚手架的卸载等各项内容。
(4)执行综合脚手架,有下列情况者,可另执行单项脚手架项目。
①满堂基础、条形基础底宽超过3m或独立基础高度(垫层上皮至基础顶面)超过1.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按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②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砖内墙,按超过部分投影面积执行单排脚手架项目;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砌块内墙,按超过部分投影面积执行双排脚手架项目。
③砌筑高度在1.2m以外的屋顶烟囱的脚手架,按设计图示烟囱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烟囱出屋顶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④砌筑高度在1.2m以外的管沟墙及砖基础,按设计图示砌筑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⑤内墙墙面装饰高度在3.6m以外的,超过部分执行内墙面装饰脚手架项目。
⑥天棚装饰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满堂脚手架项目,如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满堂脚手架,应按满堂脚手架项目基价的 30% 计算脚手架费用。
⑦外墙高度在3.6m以上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按实际发生计算脚手架。
⑧凡室内计算了满堂脚手架,不再计算墙面装饰脚手架,只按每100㎡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一般技工工日1.28个。
⑨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未计入建筑面积,但施工过程中需搭设脚手架的施工部位。 (5) 钢结构的脚手架费用,按实际搭设执行单项脚手架项目;钢结构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物中的钢结构部分的脚手架费用,按实际搭设执行单项脚手架项目,钢结构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物中的混凝土结构部分脚手架费用,按混凝土结构部分建筑面积执行综合脚手架项目。
(6) 凡不适宜使用综合脚手架的工程,执行相应的单项脚手架项目。
(7) 由业主另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工程,不能利用原总承包单位搭设脚手架,可执行相应的单项脚手架项目。
3. 单项脚手架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上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执行双排脚手架项目。
(2)外脚手架消耗量中已综合斜道、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
(3)建筑物内墙脚手架,设计室内地坪至板底(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4)围墙脚手架,室外设计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3.6m以上的,执行单排外脚手架项目。
(5)石砌墙体,砌筑高度在1.2m以上时,执行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6)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垫层底面高度在1.2m以上的,执行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7)挑脚手架适用于外檐挑檐等部位的局部装饰。
(8)悬空脚手架适用于有露明屋架的屋面板勾缝、油漆或喷浆等部位。 (9)整体提升架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
(10)独立柱、现浇混凝土单(连续)梁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3。 4. 其他脚手架
(1)电梯井架每一电梯台数为一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