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电气 安全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小 计 10 40 100 检查组长 检查项目合计 检查人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4-4:专项整治—起重吊装安全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1 检查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2 3 4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扣10分 施工方案 采用起重拔杆或起吊重量超过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扣20分 起 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扣20分 重 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机 分 起重机械 起 未按规定安装荷载、行程限制装置每项扣10分 重 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20分 拔 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杆 字扣10分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扣10分 钢丝绳 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与地锚 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扣5分 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扣8分 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作业 措施扣10分 环境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作业 人员 起重吊装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0分 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 20 10 10 5 10 11
小 计 高处 作业 未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扣10分 高处作业平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爬梯或爬梯的强度、构造不符合规定扣8分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带悬挂点扣10分 构件码放超过作业面承载能力扣10分 构件堆放高度超过规定要求扣4分 大型构件码放未采取稳定措施扣8分 未设置信号指挥人员扣10分 信号传递不清晰、不准确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扣10分 警戒区未设专人监护扣8分 检查组组长 60 6 10 7 构件 码放 信号 指挥 警戒 监护 小 计 10 8 9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检查人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5:专项整治--高支模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扣分标准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设计计算扣15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5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5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明确混凝土浇筑方式扣10分 立杆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基础未设排水设施扣8分 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未按规定要求设置连墙杆扣15分 连墙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扣15分 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均布荷载超过规定值扣10分 施工荷载不均匀,集中荷载超过规定值扣10分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交底记录扣10分 支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无量化内容扣5分 应得扣减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检查项目 1 施工 方案 15 2 保 证 项 3 目 立杆 基础 10 支架 稳定 施工 荷载 交底与 验 收 小 计 15 4 5 10 10 60 12
6 立杆 设置 立杆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立杆未采用对接连接每处扣5分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大于规定值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纵、横向水平杆件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值,拆除模板支架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扣8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超标扣10分 构配件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扣10分 检查组组长 10 7 8 一 般 项 目 水平杆 设 置 支架 拆除 支架 材质 小 计 10 10 9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检查人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
附表6-1:专项整治--脚手架检查用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扣分标准 架体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搭设高度超过24m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未进行设计计算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扣10分 施工方案不完整或不能指导施工作业扣5~8分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10分 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设置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4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检查项目 应得扣减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1 施工 方案 10 保 证 2 项 目 立杆 基础 10 3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10 13
4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杆件间距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与剪刀撑 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7~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板与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7~防护栏杆 10分 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5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扣分标准 10 5 10 6 交底与 验 收 小 计 检查项目 10 序号 60 应得扣减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7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横向水平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10 杆 设 置 分 横向水平杆只固定端每处扣1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每处扣2分 杆件 搭接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0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10分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4~5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3分 10 8 一 9 般 项 目 10 架体 防护 10 脚手架 材 质 5 11 通道 5 小 计 检查项目合计 40 100 14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6-2:专项整治—悬挑式外脚手架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1 检查项目 施工 方案 建设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2 保 证 项 目 3 4 5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或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0m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高度小于160mm扣10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10分 悬挑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钢梁 拉结每处扣2分 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6分 立杆底部与钢梁连接处未设置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 架体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2分 稳定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10分 未按规定在架体内侧设置横向斜撑扣5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5分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脚手板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7~10分 每处探头板扣2分 架体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荷 载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10 10 10 1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