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
3.3.3 泥石流 debris flow
由于降水等原因,发生在山区的一种夹带大量泥沙、石块的间歇性重力流。 3.3.4 地面塌陷 ground collapse
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地质现象。 3.3.5 地裂缝 geofractures
受自然或人为作用的影响,岩体或土体中直达地表的线状开裂现象。 3.3.6不稳定斜坡 unstability massif on the slope
斜坡上的岩土体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地段。
3.4 地质灾害易发区 the zone where geological hazards is easy to occur 指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具体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
3.5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the zone where geological hazards is hard to occur 指不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3.6 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possibility of occrrence and harmfulness of geological hazards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与可能造成损失程度的迭加。
3.7 地质灾害影响区 the scope that the geological hazards endangers probably
发生地质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
3.8 地质灾害危险区 the scope of geological hazards threatens
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害对象区域。
4总则
4.1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为规范贵州省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序、工作程度和工作方法,促进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行为的统一,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4.2 根据贵州高原斜坡及岩溶地质环境脆弱性的特点,确定贵州省境内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不稳定斜坡六种类型。 4.3地质灾害调查的目的
查明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计划的防治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责任单位治理地质灾害提供基础地质技术依据。
4.4 地质灾害调查的任务
4.4.1基本查明工作区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查明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变形动态特征、引发因素及形成机制,并对其稳定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初步评价。
4.4.2按“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对其稳定性与复活性进行评价,并评估地质灾害隐患的危害程度及危险性。
4.4.3在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地质灾害勘察和防治措施的建议。
5基本要求
5.1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原则
调查工作应紧密结合防灾减灾的需要,突出“以人为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的调查原则,对缓变型地质灾害,则围绕有受灾危险的居民点、城镇、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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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已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对潜在的地质灾害(含不稳定斜坡),主要调查地质灾害的复活性、危险性和潜在危害的威胁程度。 5.2.1 滑坡调查
主要调查滑坡发生时间、灾情、地质特征、分布规模、物质组成、运动形式、滑速、滑距、引发因素、复活迹象,并提出防灾减灾措施。 5.2.2 崩塌调查
崩塌包括危岩体及堆积体
“危岩体”,主要调查切割岩体形成危岩的优势节理、裂隙、发育特征,危岩体规模,危岩体可能威胁范围的人口分布及经济状况,并判断崩塌(危岩体)的危险性及潜在的危害程度,同时提出防治措施。
“堆积体”,主要调查堆积体的物质组成、规模与形态、稳定状态、复活性和危害程度。 5.2.3 泥石流调查
主要调查泥石流沟谷中松散物源量、植被发育状况、降水特征及降水量、汇水面积、沟谷纵横坡降、沟口地貌、新老泥石流扇与地形关系,结合以往灾情判断泥石流发生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同时提出防治措施。 5.2.4 地面塌陷调查
主要调查已有塌陷的发育特征,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已造成的和今后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已采取的防治措施、效果,并提出今后防治的建议。
5.2.5 地裂缝调查
主要调查单缝特征和群缝分布特征、分布范围、成因类型及其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并对现有灾害进行评估、预测,提出今后防治的建议。
5.2.6 不稳定斜坡调查
主要调查斜坡的地层岩性、坡体结构、结构面组合特征、可能形成崩塌、滑坡的结构面的边界条件、坡体异常情况及斜坡地带的人口分布、经济状况等,以此判断不稳定斜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可能影响和危害的范围。 5.3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
5.3.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城镇、集中居民点及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构成严重威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
5.3.2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城镇、集中居民点及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构成严重威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中等的地质灾害点。
5.4 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5.4.1 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项目按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规定及要求组织实施。
5.4.2 散点地质灾害调查(含应急调查),由地质灾害发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地质灾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5.5 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设计的编制
设计书分为计划项目总体设计及单项工作设计。
5.5.1 设计书应做到任务明确,依据充分,各种工作布署合理,技术方法先进可行,措施有力,文字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所附图、表齐全、清晰。
5.5.2 地质灾害调查设计书,主要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工作区范围,自然地理概况,以往工作程度,区域环境地质条件,工作部署,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法,实物工作量及工作限期,经费预算,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技术保证、安全劳保措施,预期成果及工作部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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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的编制
5.6.1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情况,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类型、发育特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经济损失评估、初步划分易发区,提出防治措施与监测预警的建议。
5.6.2 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图,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图比例尺一般为1:10000~1:100000,单点(散点)调查成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1:2000,成果图应采用专门性图例图式。 5.6.3成果报告中应附各类调查统计表、典型照片及录像片等。
6调查工作方法
调查工作方法应遵循下列程序进行。
6.1资料收集调查,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收集资料内容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水文、植被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 6.2遥感调查,采用近期卫星图像片解译地质灾害点,对解译出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实地复核调查,调查其符合性及危险性,并对其稳定性及危害程度作出评价。 6.3地面实地调查
6.3.1成灾地质环境条件调查,按表5要求的精度开展调查。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因素、人类工程活动等。
6.3.2地质灾害点调查,按表1至表4,表6至表23开展调查。调查各类地质灾害点的分布规模、变形活动特征,引发因素及形成机制,评价其稳定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并圈定影响范围和危险区。
6.4地质灾害调查原则上不使用钻探工作量。较为详细的调查,可根据治理需要投入适当的山地工程和少量钻探工作量。
7地质灾害分类和分级
7.1地质灾害分类
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地面变形破裂特征、地质灾害体的发育规模分类列表如表1至表5。
表1 地质灾害变形分类体系
灾类 斜坡岩土体运动(变形破坏)灾害类 灾型 突发型 缓变型 地面变形破裂灾害类 突发型 缓变型 灾种 崩塌灾害(危岩体、高边坡)、滑坡灾害(岩土体滑坡)、泥石流(泥流、水石流、泥石流) 水土流失灾害 地面塌陷灾害(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灾害(构造地裂缝、非构造地裂缝) 地面沉降灾害 表2 滑坡、崩塌、泥石流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灾种 体积(V) 类型 巨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V≥1000 100≤V<1000 10≤V<100 V<10 V≥100 10≤V<100 1≤V<10 V<1 V≥100 10≤V<100 1≤V<10 V<1 滑坡(×104m3) 崩塌(×104m3) 泥石流(×104m3) 4
表3 地裂缝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类型 巨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20m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10~ 20m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3-10m,或长<1Km、宽10-20m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3m,或长<1Km、宽<10m 变形规模 表4 塌陷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类型 巨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塌陷变形面积S(km2) S>10 1≤S<10 0.1≤S<1 S<0.1 表5 灾害调查项目类型划分标准
项目类型 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单点(散点)地质灾害调查 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调查范围 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 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 评估区地质灾害调查 灾点影响范围调查 灾点影响范围调查 调查精度 1:5万~ 1:10万 1:5万~ 1:10万 1:500~1:5000 1:200~1:1000 1:200~1:1000 执行标准 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 执行本要求 执行本要求 7.2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分级,以一次灾害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受胁人数和危害对象分级如表6、表7。
表6 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灾害程度分级 特大级(特重) 重大级(重) 较大级(中) 一般级(轻) 死亡人数 >30 10-30 3-10 <3 受威胁人数 >1000 100-1000 10-100 <10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000 500-1000 100-500 <100 注:①灾情分级—即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灾度分级,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②危害程度分级—即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预测分级,采用“受威胁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表7 灾害危害对象分级标准
危害等级 一级 威胁人数>100人,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一、二级铁路,高速公路及省级以上公路 大型以上水库,重大水利水电工程 大型 二级 威胁人数10—10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三级 威胁人数<1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城镇 危 害 对 象 大江大河 矿山
交通干线 三级铁路,县级公路 中型水库,省级重要水利水电工程 中型 铁路支线,乡村公路 小型水库,县级水利水电工程 小型 5
8地质环境调查
8.1 一般要求
1 、应充分收集调查区已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遥感、城镇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
2 、在调查中,应按点、线、面控制调查区,并做好沿途观察与描述。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因素,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并填写野外调查记录表。
点: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群众报险线索,对灾害点或出险点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对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居民点都必须进行现场地质调查,不得“漏查”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对所有的居民点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线:沿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沟谷、陡斜坡等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公路,铁路,矿山,电站,水库,输水、电、气管线等进行追索调查。
面:采用网格控制调查,对地质条件进行修测,了解灾害形成演化的地质背景条件;了解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地带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分布和发育规律;分析并预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致灾的可能性。
3 、按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人类工程活动等可将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综合划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三种类型(表8)。
表8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划分标准
等 级 地形地貌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高山,相对高度>500m,坡面坡度一般>250的山地 褶皱、断裂构造发育,新构造运动强烈,地震频发,最大震级Ms>6级或地震加速度A>0.1g。 地 质 条 件 中 等 中山、低山,相对高度200—500m,坡面坡度一般为或等于150~250的山地 褶皱、断裂构造较发育,新构造运动较强烈,地震较频发,最大震级4.5< Ms ≤ 6级或地震加速度0.05g< A ≤0.1g。 地 质 条 件 简 单 高丘陵、低丘陵,相对高度<200m,坡面坡度一般<150 地质构造简单,新构造运动微弱,活动断裂不发育,地震少,最大震级Ms≤3级或地震加速度A ≤0.05g 块状碳酸盐岩体; 块状岩浆岩体; 碎砾土,砂土。 无水库工程建设,公路、铁路沿线边坡开挖量小,矿山开采活动微弱,城镇化建设速度缓慢,城镇化率<20%。 地质构造 岩(土)体结构 层状碎屑岩体,层状碳酸盐岩层状碳酸盐岩体; 夹碎屑岩体,片状变质岩体,层状变质岩体; 碎裂状构造岩体,碎裂状风化粉土,粘性土。 岩体;淤泥类土等。 大、中型水库,公路、铁路沿线边坡开挖量大,矿山开采活动强烈,城镇化建设速度快,城镇化率>30%。 小型水库,公路、铁路沿线边坡开挖量较大,矿山开采活动较强烈,城镇化建设速度较快,城镇化率20%--30%。 人类工程活动
8.2 地形地貌调查
8.2.1 以资料收集为主,并结合遥感影像,确定工作区地貌单元的成因形态类型。
8.2.2 调查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相关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斜坡形态、类型、结构、坡度,以及悬崖、沟谷、河谷、河漫滩、阶地、沟谷口冲积扇等微地貌组合特征、相对时代及其演化历史。
8.2.3 调查人工地形地貌形态、规模及其稳定性条件,包括:人工边坡、露天采矿场、地下采空区、水库和大坝、堤坊、弃渣堆等。
8.3 地质构造调查
8.3.1 以收集资料为主,并结合遥感解译,分析区域构造格架,构造优势面及组合,主要构造运动期次和性质,以及新构造运动活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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