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中说禅走势分解定理一: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都可以分解成同级别“盘整”、 “下跌”与“上涨”三种走势类型的连接。
缠中说禅走势分解定理二: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类型,都至少由三段以上次级 别走势类型构成。
缠中说禅买卖点定律一:任何级别的第二类买卖点都由次级别相应走势的第一 类买点构成。
这样,就像前面曾说过的,任何由第一、二类买卖点构成的缠中说禅买卖点, 都可以归结到不同级别的第一类买卖点。由此得到“缠中说禅趋势转折定律”:
缠中说禅趋势转折定律:任何级别的上涨转折都是由某级别的第一类卖点构成
的;任何的下跌转折都是由某级别的第一类买点构成的。
注意,这某级别不一定是次级别,因为次级别里可以是第二类买卖点,而且 还有这种情况,就是不同级别同时出现第一类买卖点,也就是出现不同级别的同 步共振,所以这里只说是某级别。
教你炒股票18:不被面首的雏男是不完美的
首先把前面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原理、定理列举如下:
走势:打开走势图看到的就是走势。走势分不同级别。
走势类型:上涨、下跌、盘整。
趋势:上涨、下跌。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某级别走势类型中,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 叠的部分。具体的计算以前三个连续次级别的重叠为准,严格的公式可以这样表
示:次级别的连续三个走势类型A、B、C,分别的高、低点是a1\\a2,b1\\b2,c1\\c2。 则,中枢的区间就是(max(a2,b2,c2),min(a1,b1,c1))而实际上用目测 就可以,不用这么复杂。
注意,次级别的前三个走势类型都是完成的才构成该级别的缠中说禅走势
中枢,完成的走势类型,在次级别图上是很明显的,根本就不用着再看次级别下 面级别的图了。
维持“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就是任何一个离开该中枢 的走势类型都必须是次级别以下的并以次级别以下的走势类型返回,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定理一”:在趋势中,连接两个同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 枢”的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级别的走势类型。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定理二”:在盘整中,无论是离开还是返回“缠中说禅走 势中枢”的走势类型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的。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定理三:某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破坏,当且仅当 一个次级别走势离开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其后的次级别回抽走势不重新 回到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内。
这定理三中的两个次级别走势的组合只有三种:趋势+盘整,趋势+反趋势, 盘整+反趋势。其中的趋势分为上涨与下跌,分别代表从上方突破与下方跌破两 种情况。而站在实用的角度,最用力的破坏,就是:趋势+盘整。
例如在上涨中,如果一个次级别走势向上突破后以一个盘整走势进行整理
回抽,那其后的上涨往往比较有力,特别这种突破是在底部区间。这种情况太常 见了,其理论依据就在这里。
教你炒股票20: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级别扩张及第三类买卖点
换言之,走势中枢的延伸与不断产生新的走势中枢并相应围绕波动互不重叠而 形成趋势,在这两种情况下,一定不可能形成更大级别的走势中枢。而要形成一 个更大级别的走势中枢,必然要采取第三种的方式,就是围绕新的同级别走势中 枢产生后的波动与围绕前中枢的某个波动区间产生重叠。由此可马上得到一个重 要的定理:
缠中说禅走势级别延续定理一:在更大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产生前,该级别 走势类型将延续。也就是说,只能是只具有该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盘整或趋 势的延续。
缠中说禅走势级别延续定理二:更大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产生,当且仅当围 绕连续两个同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产生的波动区间产生重叠。
这里来一个比喻就好理解了,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就如同恒星,和围绕该恒星转 动的行星构成一个恒星系统。而两个同级别恒星系统要构成一个更大级别的系 统,首先必然要至少是其中的外围行星之间发生关系,这就是定理二说的东西。
有了上面的定理,就可以很精确地讨论走势中枢的问题了:根据走势中枢的数 学表达式:A、B、C,分别的高、低点是a1\\a2,b1\\b2,c1\\c2,则中枢的区间 就是[max(a2,b2,c2),min(a1,b1,c1)]。而中枢的形成无非两种,一种 是回升形成的,一种是回调形成的。对于第一种有a1=b1,b2=c2;对第二种有 a2=b2,b1=c1。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中枢的公式都可以简化为[max(a2,c2), min(a1,c1)]。显然,A、C段,其方向与中枢形成的方向是一致的,由此可 见,在中枢的形成与延伸中,由与中枢形成方向一致的次级别走势类型的区间重 叠确定。例如,回升形成的中枢,由向上的次级别走势类型的区间重叠确定,反 之依然。为方便起见,以后都把这些与中枢方向一致的次级别走势类型称为Z 走势段,按中枢中的时间顺序,分别记为Zn等,而相应的高、低点分别记为gn、 dn,定义四个指标,GG=max(第gn课),G=min(第gn课),D=max(第dn课),
DD=min(第dn课),n遍历中枢中所有Zn。特别地,再定义ZG=min(第g1、g2课), ZD=max(第d1、d2课),显然,[ZD,ZG]就是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区间,由此有 了如下定理: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中心定理一:走势中枢的延伸等价于任意区间[dn,gn]与
[ZD,ZG]有重叠。换言之,若有Zn,使得dn>ZG或gn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中心定理二:前后同级别的两个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GG 〈前DD等价于下跌及其延续;后DD〉前GG等价于上涨及其延续。后ZG<前ZD 且后GG〉=前DD,或后ZD〉前ZG且后DD=<前GG,则等价于形成高级别的走势 中枢。 由定理一,可以得到第三类买卖点定理 第三类买卖点定理: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上离开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然后以 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试,其低点不跌破ZG,则构成第三类买点;一个次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