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 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配套政策制订落实情况。 (1)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制订出台《决定》的贯彻意见。
(2)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出台《汕头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意见》、《汕头市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的具体办法。
(3)各区县制订出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具体操作规程和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4)成立或指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年度考评。
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
(2)完成年度转移技能等级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目标任务;完成年度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3)完成对口帮扶培训输出输入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目标任务。
(4)输送学生到珠三角中职学校的计划完成情况。
三、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制订农村劳动力技能等级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分类培训任务和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协助市开发专项能力项目、新职业标准、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加强教材开发,结合实际编写培训教材并符合职业标准。
(2)确保培训质量。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考取单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少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
(1)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2)使用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培训转移就业数据,实行全程信息化动态管理。
(3)建立岗位申报和信息发布制度;50%以上的培训属于订单式培训;建立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
(4)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积极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工作。
(5)制订鼓励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具体办法,建立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企业奖励制度。
五、完善各级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各区县劳动保障
部门按规定标准,依托技工学校建立培训网络;各区县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基地建设情况;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建立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
(2)建立健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配足人员、场地和服务设施,达到“八统一”标准,村居聘有劳动保障协理员并落实人员工作经费,全面承担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六、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
(1)各区县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及转移就业服务经费。
(2)制订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转移培训就业资金绩效评估办法,建立促进转移培训就业资金投入、使用和规范管理约束激励机制。
附表1
汕头市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项目 考评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出台《决定》的贯彻意见 分值 自评分 市评分 3分 计分办法 考评办法 考评描述 查核各区县出台的相不按时出台的扣2关贯彻意见及制订日分,扣完为止 期 一、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配套政策制订落实情况 (10分)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出台《汕头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意见》、《汕头市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3分 费接受职业教育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的具体办法 各区县制订出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具体操作规程和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2分 法 成立或指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明确职2分 责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年度考评 未出台的扣2分,扣完为止 查核各区县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的具体办法 查核各区县出台的相不按时出台的扣1关操作规程和认定管分,扣完为止 理办法 未成立机构扣1分,未制订考核办法的核查机构设置正式文扣1分,未组织考件及制订的工作制度评的扣1分,扣完和考核办法文件 为止。 计分办法 考评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市评分 考评描述 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 2分 任何机构未按时下核查各区县下达的正达任务扣1分,扣完式文件 为止 比下达任务低5%以内(含5%)的扣2分,低5%-10%的扣4分,低超过10%的扣6分 完成年度转移技能等级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目标任务 6分 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完成年度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3分) 完成对口帮扶培训输出输入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目标任务 核查培训台帐、核查《农村贫困户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名册表》 和《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技能培训名册表》 6分 比下达任务低5%以内的扣2分,低核查转移就业台帐 5%-10%的扣4分,低超过10%的扣6分 6分 比下达任务低5%以内的扣2分,低核查对口帮扶劳动力5%-10%的扣4分,低培训输出培训台帐 超过10%的扣6分 比计划指标低5%以内的扣1分,低超过核对输送名单 5%的扣3分 完成输送学生到珠三角中职学校计划 3分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市评分 计分办法 考评办法 考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