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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场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韩建业 周茹 张元
来源:《吉林农业·下半月》2014年第08期
摘要:严格把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关既是法律法规赋予官方兽医的职责,也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同时也是检验产地检疫工作的标准,从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屠宰场监管按照现在的监管模式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要真正让屠宰企业成为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必须改变目前采取的监管模式,笔者根据多年来的监管经营和同行探讨官方兽医如何把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关,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探讨;屠宰场;生猪;检疫;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6-12-1 1 目前的现状
目前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按照日屠宰数量派官方兽医开展生猪入场前的查证验物,检疫证明、耳标齐全、生猪临床健康准予进场,反之,禁止未经检疫、未佩戴耳标、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生猪进入定点屠宰场(厂)。这就需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官方兽医或者协检人员,最少每个屠宰场入场需要派2人。这里还未计算实施同步检疫、盖章、出证人员,这就给本来经费和人员就不够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带来了困难,加重了责任,加上我们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又增添了“瘦肉精”抽检的工作任务,使得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更加繁重。 2 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们在屠宰场门口派官方兽医开展生猪入场前的查证验物工作,使得屠宰企业门卫如同虚设,假如官方兽医有事情离开一会儿门口,碰巧生猪入场,查证验物工作谁来负责?按照农业部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生猪入场查证验物是官方兽医的职责,那么如何来体现生猪屠宰厂(场)是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如何建立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这些现实问题不解决就可能给官方兽医带来一定的责任隐患。 3 建议与措施
建议:一是由于目前商务部门已经把定点屠宰工作移交给农业部门管理,因此,建议农业部尽快修改完善生猪屠宰条例及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把生猪入场前的查证验物工作交给屠宰企业来完成。生猪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查验登记制度。进厂屠宰的生猪应当附有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