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工程承包施工协议
发包单位: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市(包括市区与城镇郊区)通信管道顶管工程施工。 第二条、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Φ110mm、口径PE管,由乙方的施工和机械及人员承包施工。 第三条、工期: 天
工期视情况双方商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保证所有施工管道畅通,符合移动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单价、付款方式:
1、工程量计算依据:按工程竣工现场两边管头到管头之间实际完成顶管的直线距离为结算依据。单位以米来计算。
2、工程单价:
Φ110mm口径PE管,单管施工费结算单价:每米单价 ¥130.00(人民币壹佰叁拾元整)元。
Φ110mm口径PE管,双管施工费结算单价:每米每孔单价 ¥150.00(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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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110mm口径PE管,双管至八管施工费结算单价:每米每孔增加单价 ¥75.00(人民币柒拾伍元整)元。如:三管单价为150+75=225元/米,以此类增。
3、付款方式:顶管工程每完成一段,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半月后支付乙方该段工程款 50% ,一年内支付到该段 80% 。余下 20% 工程款将在该合同到期后30日内支付。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顶管工程施工报建手续,并送批文复印件一份给乙方备用。如因甲方未报建,而造成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经济损失。
2、向乙方交接施工场地。 3、两端连接井及路面恢复施工。 (二) 乙方责任
1、代表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维护甲方声誉,遵循甲方工作程序。
2、负责设备、人员、材料,及时进场,在甲方相关人员通知日起3天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甲方将在该点结算款扣除¥1000.00(人民币壹仟元)。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如围蔽、安全标识、警示牌等),若甲方发现乙方未能按要求做到,则每次罚款¥500.00(人民币伍佰元)。
4、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技术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施工地段污水泥浆水的清理干净等工作。施工期间,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第三方地下管线损伤或其它损害,由乙方负责。
5、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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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顶管工程施工受理、环境、地下管线以及土质(如地下埋有石头、建筑垃圾或含砂率),都直接影响到顶管工程能否施工或施工能否成功的关键。为此,凡经甲乙双方研究或经乙方多次试钻不成功的工程,有甲方另行组织更改路由后,乙方再进行施工。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并结清款项后自动生效。
3、本工程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出现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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