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绕到光缆上。防振锤护线条末端与金具护线条预绞丝末端的距离大于70mm。
c) 松开线夹盖上的螺钉,让锤头较大的一端朝杆塔一侧,将防振锤的线夹部分夹持
在第一个安装位置。
d) 拧紧线夹盖上的螺钉。第一只防振锤安装完毕。 e) 用同样的方法安装好其他防振锤。 9.3.3.5 防振鞭的安装
防振鞭应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多根可并联或串联安装。为了避免产生电弧,防振鞭与金具预绞丝末端应保持适当距离。10kv线路ADSS
9.3.3.6 接地线的安装
接地线主要用OPGW光缆工程。接地线有不同的长度,应根据设计文件安装。接地线的导电截面积应不小于OPGW的金属截面积。
a) 塔上选择一个位置和尺寸都合适的最佳孔位,将接线端子固定在铁塔上,临时拧
紧螺母(以便调整接地线夹,留待最后拧紧)。
b) 将OPGW光缆和接地线另一端平行嵌入并沟线夹的双槽内,让接地线处于自然状
态,不要过度弯曲或绷得太紧。放好弹垫,拧紧螺母。
c) 拧紧所有螺母(以压平弹垫为宜)。
9.3.3.7 引下线夹具、引下线、接线盒及余缆的安装。 引下夹具是用来将光缆引下
线段,(由耐张线夹至接线盒)紧固在杆塔的塔材上。防止光缆被风吹动碰撞塔材而受损伤。根据线路杆塔的种类不同,其塔型有角钢型和圆柱型,因此引下线夹的安装方式也分为角钢型结构和抱箍型结构。
a) 引下线在安装过程中,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600mm。
b) 铁塔的引下线统一由脚钉角主材内侧引下;水泥杆的引下线夹由架设光缆侧引下,
引下线夹具平均安装距离1.5~2m。
c) 余缆架的安装,对于铁塔,余缆架安装在下横担下方第一个横隔面;对于水泥杆,
安装高度为导线横担下方5~6m;对于龙门架,安装高度离地面5m。
d) 在光缆接头的杆塔上,对接后多余的光缆按1m的直径盘在余缆架上。 9.3.3.8 绞丝安装的注意事项
在光缆线路金具中有各种内绞丝(结构加固条)和外绞丝(外层悬护条或预绞丝型耐张线夹)。改变任何线条的数量、长度、螺旋方向及错用不同型号的绞丝都会影响光缆的正常运行甚至损坏光缆,因此在发放材料及安装前必须仔细核对图纸。
9.3.3.9 ADSS光缆的挂点
a) 应详细核算铁塔附近空间电位与场强,对于多回路、转角塔、高电压等级、引下
光缆等复杂工况,要仔细核算分析,结合光缆护套材料,确定合理的挂点位置。
b) 应严格按设计给定的挂点位置进行安装,安装误差在任一方向上不得超过
50mm 。
c) 光缆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的投影不能与导线和地线出现交叉,以避免在风偏
和蠕动时光缆与导线、地线产生碰撞(鞭击)。
d) 光缆不应与杆塔产生碰撞和摩擦。
e) ADSS光缆对地面及交叉跨越的最低高度应满足《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
计规范》(YD 5148-2007)和《国家电网公司电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的要求。 在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ADSS光缆的架设应使线路杆塔受力最小。
9.3.3.10 ADSS光缆与地面及交叉跨越物的最短距离 ADSS光缆与地面及交叉跨越物的最短距离要求见附录3. 9.3.3.11 ADSS光缆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a) 凡在杆塔上安装金具、滑轮等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的作业应视为高空作业,高空
作业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b) 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
参加高空作业。
c)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并不得低挂高用。
d) 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严禁
抛掷。
e) 高空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持的构件必须牢固。 9.3.3.12 ADSS光缆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a)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人身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电
力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线路带电作业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如表4所示。遇特殊情况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可采用括号内数值。
b) 带电作业应采取防感应电措施。具体方法既可在光缆施放端的张力机上接地,也
可将光缆通过缆盘可靠接地。
c)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风力大于五级时不得进
行带电作业。在水田作业时风力不能大于四级。
d) 带电作业应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可经专业车间领导批准。
e)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并由供电局从事线
路工作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f) 带电作业时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g) 在跨越输电线、通信线、铁路、公路等路段时,应搭设合格的越线架。越线架上
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重要的越线架应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h) 搭设或拆除越线线架应设安全监护人。
i) 搭设跨越重要设施的越线架,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单位取得联系,必要时应请
其派员监督检查。
表4 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66110 220 距离(m) 0.4 0.6 0.7 1.0 1.8(1.6) 9.3.4 ADSS/OPGW施工注意事项
9.3.4.1 线路施工时设有专人负责安全与治安维护工作,严格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9.3.4.2 电力线上方的牵引绳在腾空后必须采用码线器、圆把螺栓或地线线夹等进行
双保险。
9.3.4.3 施工前,必须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已经施工完毕的导线之间用尼龙绳织网,
网应织在左右相导线之间,长度应当保证在事故情况下坠落,对线路下方的电力线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另外于ADSS带电线路应搭保护架,能够停电的线路推荐停电进行施工。
9.3.4.4 为防止雷电感应与动力机械漏电伤人,施工中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a)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3.4.7中规定“对于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
可采用临时接地体。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90mm2(如Φ16圆钢)。接地体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因此展放牵引绳与光缆时,在牵引机与张力机两侧都安装接地滑车,滑车用不小于25mm软铜线与接地棒相连,接地棒用Φ30圆钢打入地下至少0.6m。
b) 将光缆与杆塔身短接,放掉静电后,才进行提线、紧线与附件安装作业。附件安
装完毕后,及时按设计要求装好接地线。
c) 对于牵引绳与OPGW光缆要跨越带电体的一个杆塔档,两侧铁杆塔上的滑车要可
500 3.4 靠接地。
d) 地锚的埋设深度应与钢丝绳规格相配,埋设牢固,并留有防滑层。
e) 各种工器具要加强检查,发现有缺陷、磨损、断股、强度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
工器具一律不得进入现场。
f) 仔细检查紧线与附件安装用的专用紧线器的螺栓,使之紧固到位、受力均匀,其
受力方向与光缆受力方向一致,避免冲击与滑动。
g) 严格按照带电跨越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操作。
h)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还应配带安全带。 I) 展放牵引绳与光缆时,在牵引机与张力机两侧都安装接地滑车,滑车用不小于
25mm2软铜线与接地棒相连,接地棒用Φ30圆钢打入地下至少0.5m。
9.3.5 光缆进变电站,防地电位升高措施
进入各变电站架空光缆,应加强对电力故障情况下地电位升高的防护,防护距离110kV站应不小于200m,220kV站应不小于300m。其保护的距离确定是该点到变电站地电网的距离。变电站的墙体、电力电缆沟均属于地电网范围。保护距离应从墙体和电缆沟向外侧线路计算。保护方法:墙体钢吊线固定处、角杆终结处,需用隔电子把钢吊线与墙体和电杆隔开。另外在距离变电站400m左右处加一组地线,把光缆的钢线接地。施工简图如图1所示:
9.4 普通光缆的敷设 9.4.1 光缆施工的一般原则 9.4.1.1 光缆的一次布放长度
光缆的一次布放长度要根据具体地形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及光缆自重抗拉力来决定。一般一次布放长度为1~2km。有A、B端要求的光缆按设计方向布放。
9.4.1.2 允许拉力和侧压力
布放缆时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抗拉强度的标称值,一般应取标称值的85% 或更低,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标称值的100%,无论用人工或机械都要避免浪漏、打小圈等现象,缆盘要保持松弛。一般要求见表5。
表5 光缆对不同敷设方法的一般要求 敷设方法 拉伸强度(N) 抗侧压强度(N) 工作 敷设工作敷设时 时 时 时 架空、管道 600 1500 8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