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宁波电大民法学(1)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 1、民法(P4) 2、个人合伙(P54) 3、监护(P43) 4、表见代理(P112)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D(P27)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人的出生 B、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签订合同 A 2、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广州。2003年1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居住至今,此时,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 ) A、深圳 B、北京 C、上海 D、广州
B 3、我国民法规定:( )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A、16 B、18 C、10 D、17 4、在民法房屋属于 ( )。AC
A、不动产 B、动产 C、流通物 D、限制流通物
(P92)AC5、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甲保管乙的彩电,乙支付给甲300元。
该行为属于( )。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D、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P27)A6、民事法律事实一般可以分为法律事件与( )。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合同 D、代理行为 (P105)A7、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被代理人 B、自己 C、被代理人或者自己 D、行为人
C 8、甲与乙于200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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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P57)A9、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 )。
A、无限连带责任 B、无限按份责任 C、有限连带责任 D、有限按份责任 (P103)C 10、民事行为内容显失公平的,属于( )。
A、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三、填空题(每格1分,共14分)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 平等(P36)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 有效
3、在我国,共同共有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为 和 。夫妻共同共有 家庭共同共有
4、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视为同意 (P111)
5、民事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 、 等形式。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 ,停止 的活动。 清算 清算范围外 (P74)
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 、 、 三种。 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 指定代理
8、对合伙的债务,合伙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 承担法律清偿责任。 个人财产(P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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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无权代理概念以及法律后果。(P110)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P89) 3、简述善意取得的要件 。(P148) 4、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P137) 五、论述题(每题16分,共16分)
1、试论述民法的适用范围。(试述民法的效力)(P12)
答: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是指民事法规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法律效力。民法的适用范围,也是民法的效力范围。 包括在时间上的效力、在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时间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有以下两条规则: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项,而不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事项;2新法改废旧法。即在新法生效后,有关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明令废除也当然废止。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力。一般的原则是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但由于民法的渊源不同,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也就有所不同,如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该地区。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仅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宁波电大民法学(1)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 1、有价证券(P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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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营(P76) 3、相邻关系(P186) 4、用益物权(P129)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C 1、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甲向乙购买10吨水泥。该法律关系中的民事主体是
( )
A、甲 B、乙 C、甲、乙 D、没有 A 2、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 A、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C 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 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承担主要责任。 D 4、甲出自10万元,乙出资5万元,成立了丙公司,现丙公司对外负债2万元,公司无力归还,应当由( )承担。
A、甲 B、乙 C、甲、乙方按照比例承担 D、由丙方承担,负责归还。 B 5、甲、乙二人同在出披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的行为属于( )。
A.拾得遗失物 B.获取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授权行为
【答案】B。甲不知乙的羊混入自己的羊群,甲的行为不构成有意识的“拾得”或“无因管理”。授权行为,在民法上一般指授予代理权,由代理人为本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很明显也不存在这种问题。据上,排除选项ACD。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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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甲没有合法根据获取乙的羊的所有权,并使得乙受到损失,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B 6、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物权的主体( )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物权人是特定的,其他人是不特定的 C、物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D、双方都是特定的。
B 7、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按( )处理。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 D 8、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C、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部分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或全部债务。 D(P51) 9、甲于1995年6月1日失踪,其妻乙于2002年5月1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甲的公告一年后,于2003年7月1日判决宣告甲死亡。甲的死亡日期应为( )
A、1995年6月1日 B、2002年5月1日 C、2003年5月1日 D、2003年7月1日
A 10、下列财产或财产权利中,属于民法中物的范围的是( )
A、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B、人体 C、空气 D、星球 三、填空题(每格1分,共10分)
1、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 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 知道或应当知道 (P121)
2、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限应自__________起开始计算。 战争结束之日(P48)
3、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的民事行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P102)
4、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__________、内容和__________。 主体 客体 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依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原则上从__________ 时起转移。 财产交付(P151) 6、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__________ 月。 3个 (P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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