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BJ10·87·04—07
真空炉安全操作规程
1、通用操作规程
通用操作规程按Q/FBJ10·87—07《热处理类各工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真空炉操作人员(岗位)。 3、安全操作规程 3.1操作前
3.1.1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本工种规定使用的劳保用品,严禁乱用劳动保护用品。
3.1.2 认真贯彻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所使用的设备与工、卡、吊具等必须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并向有关人员和领导汇报,在未解决时,不准操作。
3.1.3开炉前,要详细了解本炉操作的工艺规程(升温速度、最高加热温度、保温时间和冷却方式及冷速)、工件大小、装炉量和摆放位置,做到心中有数。 3.2操作中
3.2.1 打开炉门时,必须立即将插销插入,防止由于气压不稳炉门自行脱落。
3.2.2 工件放入料架正中,料架放置在装出料小车的正中,防止工件偏重或料架不正,卡住内门。进炉时要稳、前后左右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严禁心存侥幸心理。
3.2.3 操作时,操作者不能离开工作地点。及时观察电、水、气的指示情况,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采用措施,并立即向有关人员和领导汇报。不能立即停止供电或断水、断气。
3.2.4 全部热处理工序完成后,报警铃声响起,这时操作者要判断炉内工件的情况及温度,再决定是否打开炉门,如炉内工件温度太高,要在炉内放置一会,待温度下降至300℃以下再出炉。
3.2.5 打开炉门时,必须立即将插销插入,防止由于气压不稳炉门自行脱落。
3.2.6 工件出炉后,放在装料架上冷却或吊到存料区冷却,吊挂者要戴厚手套,防止烫伤。挂钩要挂牢,防止脱钩,损坏工件和伤人。 3.2.7 工件出炉后,要立即关闭炉门。 3.3操作后
3.3.1 工件出炉后,若继续生产,则按工艺要求,进行下一个循环。 3.3.2工件出炉后,若停炉,不得立即停水、停电,加热室要继续降温抽真空(高真空油扩散泵可以关闭),待炉内温度接近室温时,停止抽真空,关闭有关伐门,再停水、断电。
3.3.3 停炉后,要关闭控制电源开关,再仔细检查一遍各种阀门、控
制按钮和开关的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工艺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张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