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妆品 46
进行预先审核检验,不是符合性检验,而是重复审核。这种作法,实无必要,势必引起对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上的混乱。
特此汇报。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在化妆品中
使用咖啡因请示的复函
(2001年3月26日)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咖啡因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咖啡因不是《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禁用、限用物质,且考虑到国际上的使用情况,咖啡因可以用作化妆品原料。
此复
卫法监食便函[2001]58号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0年8月21日)
卫法监食便发[2000]147号
一、化妆品 47
河南省卫生厅:
你省开封市卫生局“关于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文件收悉。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它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经卫生部批准后方可生产。普通化妆品宣传\祛斑\特殊用途内容的,应当按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处理。
此复。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化妆品卫生监督中有关问
题请示的复函
(2000年8月21日)
湖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中有关问题请示的函”(鄂卫法监函发[2000]1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经查下列三个产品批号和名称是真实的:(97)卫妆准字01-JK-7711,资生堂中性沐浴露;(97)卫妆准字01-JK-7710,资生堂透明护发素;(97)卫妆准字01-JK-7709资生堂透明洗发水。但上述
卫法监食便发[2000]第146号
一、化妆品 48
三个批准产品的名称后面均未提及香型。请示中提及的批件与卫生部的批件不一致。
二、同名称不同香型的化妆品应当按不同类别的化妆品申报卫生许可批件,即一种香型一个批号。
三、对伪造化妆品批件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此复。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安徽省卫生厅有关化妆品检
验方法问题请示的复函
(2000年8月24日)
安徽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化妆品检验方法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化妆品中氢琨、苯酚、性激素、紫外线吸收剂、防腐剂、染料等检验项目,应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二、请将《化妆品卫生规范》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司,以为修订《化妆品卫生规范》提供参考。 此复。
卫法监食便发[2000]第92号
一、化妆品 49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测定防晒产品SPF值问题的
复函
(2000年3月3日)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你协会(2000)香化协字第011号文“关于有关测定防晒产品SPF值问题的反映”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对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防晒护肤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其产品的卫生安全要求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目前,国际上通用人体测定法测定SPF值。卫生部正在制定关于防晒产品SPF值人体测定的方法,计划于近期公布、实施。我们认为,采用未经卫生部正式确认的方法测定SPF值,并因此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此复。
卫法监食便发[2000]第32号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如何计算化妆品生产经营行
为的违法所得请示的复函
(2000年2月23日)
卫法监食发[2000]第16号
一、化妆品 50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沪卫卫监(2000)3号\关于如何计算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所得的请示\文件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所称的违法所得,是指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
此复。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目录》法律效力
的复函
(1999年12月1日)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目录》法律效力”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目录》是我司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编印的一本供卫生系统内部使用的参考书。但是,在日常监督中,应当以卫生部正式下发的“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为准。
卫法监食便发[1999]第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