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限期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3)安全检查要把安全年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奖惩严明,以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制度的真正落实。
4)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评价制度,工程开工前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办埋安全监督手续。以便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评价。
2.4.5 严抓安全生产纪律
1)项目部职工要熟悉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全产,
2)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告示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4.6开展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系统,详见图2.4-1。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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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为每位人员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安全教育及考核记录记入卡内,实行跟踪管理,卡随人员流动。
3)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转场安全教育,对变换工种和调换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5) 作业工班每周一次例行安全学习,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总结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6)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项目部、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计划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各工程队安全员协助组织实施。项目部及各工程队的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具体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排学习内容。
7)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队级主要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班组级主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8) 职工在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均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由主管部门颁发的平安卡。
9)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准上岗。
10)特种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审。
11)坚持“工前布置、工中检查、工后讲解”的“三工”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开展\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活动及\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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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系统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 开工前安全生产教安全生产重大意思教育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 遵章守纪法制教育安全生产典型宣传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各专项案例教育安全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事故案例教育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早点名安全教育讲话 2.4.7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见图2.4-2。
1)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要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工区每旬组织一次。
2)加强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每次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挂帅,并由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领导小组,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司题制定具体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图2.4-1 安全教育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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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检查时作到自查与互查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检查工作内容 安全保证体系 组织机构 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 安全日常检查 自检制度 检查安全会议记录
检查安全法规配备 安全检查制定落实 检查安全奖罚条例执行 检查日常安全活动 检查安全目标规划 12
检查预防安全事故措施 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安全宣传工作 检查安全工作报表上报 安全工作总结 图2.4-2 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2.4.8 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 (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方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及工会。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竖恃“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经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班组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开展调查。轻伤、重大伤亡事故,由企业和负责人或制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现场勘察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之上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的现场勘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通过充分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
2)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执行阅读材料,按GB5441-86标准附录A,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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