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案例内容提炼

2018-11-09 21:49

北京地铁四号线(京港地铁)PPP案例分析

一、积极意义: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地铁4号线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宣武区和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是贯穿北京城区南北的轨道交通主干线之一。线路全长28.2公里,含车站24座,换乘站10座,全程运行时间48分钟,最小运行间隔时间为3分钟。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A部分由已成立的4

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

三、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结构图。

投资北京地铁四号线有限责任公司PPP合同PPP主办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租赁协议PPP承办方香港地铁公司、首创集团联合体与京投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行业主管部门无偿移交监管投资建设B部分A部分B部分运营、维护、收回投资A部分加B部分全部资产B部分项目实施

结构分析:

(一)PPP公司(特许经营公司)股东及组织结构: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BIIC京投公司) :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拥有或通过控股公司拥有北京市全部地铁运营线路,目前总里程为228公里,2015年将达到561公里。京投公司在PPP公司中持股2%。

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BCG首创集团):北京市国有独资大型集团公司,公司以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为三大核心主业,拥有境内外6家上市公司,其中2家在香港上市。首创集团在PPP公司中持股49%。

3、香港铁路有限公司(MTR港铁):香港特区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运营着全港11条共计212公里的城市铁路系统。公司以其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卓越顾客服务及高成本效率著称,港铁公司在PPP公司中持股49%。

4、PPP公司设立由5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京投公司委派1名、首创委派2名、港铁委派2名,京投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首创和港铁各委派的2名董事分别担任副董事长和董事。

(二)各方权利与义务

1、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中的PPP特许经营公司是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承办方),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主办方),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

2、实体工程分为A部分和B部分,A(土建/隧道)部分由京投设立四号线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出资, B(机电/车辆)部分由PPP公司出资,同时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建立客流及票价补偿机制,由PPP公司运营整个项目30年。

3、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PPP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特许经营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

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并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与站内商业经营收入相比,地铁票款收入是特许期内特许经营公司的主要收入,其收入的多少是由乘坐地铁的客流量决定的。

为使客流量的预测更加科学客观并能被市场部门认同,项目专门聘请了国际上著名的客流量预测机构MVA公司,为4号线项目出具专业预测报告。

4、按照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期为自试运营开始后的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4号线公司。根据测算,在30年特许经营期内,按8%的回报率计算,新建地铁项目30年财务净现值的总额约46亿元。实际上,该项目的回报率超过了8%,约达到了10%左右。

5、政府实质的补贴机制

(1)非PPP模式下的票价定价机制:

北京地铁的票制票价实行政府统一定价机制,地铁运营成本随着CPI、工资、电价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2)特许经营授权主要内容: A、特许期30年,届满特许期终止;

B、约定开通年的初始票价,同时约定根据上述3项因素进行调整的测算票价;若实际票价低于测算票价,政府就其差额向PPP公司进行补偿;反之,若实际票价高于测算票价,则政府与PPP公司

分成。

C、发生政府或特许公司严重违约事件,守约方可提出终止。 D、如果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终止《特许协议》,将以合理价格收购B部分设施,并给予特许公司合理补偿。

(三)、风险分析

除国家政策、市场、不可抗力等系统性风险因素外,在非系统性风险中,对4号线PPP项目具有显著和直接影响的主要因素是建设期的完工风险以及运营期的客流风险和票价风险。特许经营协议对上述主要风险作出了妥善配置,设计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有利于保护协议各方利益。

(1)完工风险。针对地铁四号线工程建设,特许经营协议设立了23个时间点,每一个时间点均设定了具体的完工日期。根据A、B部分的分工情况,23个时间点的关键工期分别由地铁四号线公司和特许经营公司负责。

(2)客流风险。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特许经营公司获得的票务收入和票价差额补偿均直接和客流量相关,客流风险主要由特许经营公司承担。如果连续三年的当年实际客流量比预测客流量低20%,则特许经营公司可向政府申请补贴,如果双方无法在两年内就补贴额度达成一致,特许经营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协议。上述规定将特许经营公司承担的客流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票价风险。在特许经营期间,依据特许经营公司的票务收入和实际客流计算实际平均人次票价,如果实际平均人次票价低于特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案例内容提炼.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考试题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