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法律素质调查报告
梅河口市实验中学 赵福忠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客观上要求学校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教师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但当前教师的法律素质与社会的需求差距甚大,表现为:法律意识滞后,对法作片面的理解;对权利的期待和对义务的尊重不对等;不能用已有的法律思想统帅自身的法律行为,这些使得依法治国的实现障碍重重。所以,改善并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势在必行。当代教师法律素质为什么会缺失?无非是三大因素:学校,家庭,社会。从学校上来讲,学校并没有开设法律课程来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从家庭来讲,教师深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然而有许多教师本身就对法律了解不深。法律知识,是家庭教育以极大软肋。从社会来讲,社会结构的混乱,人心日下。教师的法律素质正是被这些不利因素影响着。
但教师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对法律的作用有较清楚的认识,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也较为理智,但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方面还比较欠缺。在问到“你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时,认为是“保护公民的权利”的占67%,认为是“巩固国家的统治”的占44%,认为是“规定公民的义务”的占20.2%,认为是“处罚违法犯罪”的占35.8%,回答“不清楚”的占1.8%。在问到“制止违法行为用哪种方法合适?”时,回答“打110报警”的占45%,回答“看情况而定”的占55%,选择“挺身而出”、“ 叫别人去制止”的都是少数,分别占1.8%和0.9%。在问到“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首先考虑的解决方法是”问题
时,回答“尽量争取调解”的占61.5%,选择“通过打官司,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的占26.6%,选择“武力摆平”的占9.2%,“向学校反映,等待学校处理”的占19.3%,“其他”的10.1%。对教师犯罪问题的认识方面。当前教师对身边个别同事的犯罪问题态度方面与社会期望值有一定差距,但对个别教师犯罪的原因方面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在问及“你对教师犯罪问题怎么认识”时,回答“很正常,教师也是社会成员的一分子”的占46.8%,认为“不可理解,毕竟教师都受过较高教育”的占26.6%,“不好说,反正自己不会犯罪”的占24.8%。在问到“你认为导致教师犯罪的主要原因时,同事们对原因的分析认为主要集中在这些方面:82.6%的人认为“个别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问题”, 68.8%的人认为“法治意识淡薄,抱侥幸心理”,64%的人认为“家庭畸形教育”,62.4%的人认为“社会大环境的影响”,39.4%的人认为“客观现实所迫”,回答“其他”的则占7.3%。对社会法制环境的展望方面。教师对我国当前的法制环境不太满意,但对法律的前景还是持乐观的态度。在问到“我国社会中存在的违法犯罪现象将如何?”时,回答“越来越多”的占45%,“逐渐减少”的占22%,“保持现状”的占11%,回答“不知道”的占20.2%。在问到“你认为对于当前社会存在的许多丑恶现象,是否通过加强法制或完善法制而解决?”时,回答“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的占72.5%,认为“难说或不一定”的占24.8%。 近几年我国教师的法律素质整体情况来看已有明显提高。但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主要原因有,教师学习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的守法相脱节,相当一部分教师守法的自觉性不够。一
方面,教师缺乏权利观念,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教师损人利己,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确立科学培养观念,提高对法律素质认识;二要改善课堂教学环节,丰富教师法律知识;三要营造立体培养环境,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四要强化有效的实践环节,培养教师法律能力;五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提升教师法律素质。 这样才能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教师,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使自己成为一个高素质复合型教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展现当代中国教师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