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 2m 4m 6m 工日/lOOm3 4.72 14.96 22.24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 2m 工日/100m3 2.50 4m 7.92 5~10 1.75 15以内 2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 6m 8m 10m 12m 14m 16m 18m 11.77 15.62 19.48 23.33 27.18 31.03 34.88 10、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
6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11、推土机、铲运机推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2、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13、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凉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运一般土方子目计算。
三、石方
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4、凿桩头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如遇淤泥、流砂需要插钢筋的,钢筋数量按实计算,套桩头插筋相应子目。 五、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六、 软基处理及支护加固
1、地基强夯分满夯和点夯子目, 子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 夯填料应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或按实际填入量计算。 2) 填料场内运输按实计算。
2、如夯条形基础、管沟,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0。 3、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4、地基强夯子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3。 5、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6、夯击能量每tm按每10KN.m换算。
7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7、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实际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等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七、盖挖法(逆作法)
1、盖挖法是指先施工地下室某层楼板结构,然后在该楼板结构以下开挖土方的施工方法。 2、盖挖法挖土方,按室内实际净面积乘以挖土方深度以体积计算。
3、全部采用人工开挖土方时,按人工挖土方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80。机械开挖土方为主、人工开挖土方为辅时,人工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60;机械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机械挖土方人工配合挖土时,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机械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94%计算,人工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6%计算。
4、以上系数未考虑洞内、暗室施工及土方的垂直提土运输、水平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挖运土方
1.1.1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面积计算,包括落地阳台、地下室出入口、采光井和通风竖井所占面积。原土打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1.2 挖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体积计算。设计对基础施工工作面、放坡没有明确规定在,分别按下表(表一、表二)取定。 表1:基础施工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每侧工作面宽度(mm) 毛石、条石基础 150 砖基础 200 混凝土垫层、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600 管径(无管座基础) 管径200mm以内 管径1000mm以内 管径2000mm以内 管径2000mm以外 每侧工作面宽度(mm) 300 400 500 600 注:1 有管座基础的管沟挖土方工作面按混凝土垫层、基础支模板的工作面计算
2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按槽、坑底宽每侧另加工作面100mm
表2: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深度(m) 1.20 1.50 2.00 人工开挖 1:0.50 1:0.33 1:0.25 机械开挖 坑内作业 0.33 0.25 0.10 坑上作业 0.75 0.67 0.33 注:1 挖沟槽、基坑需挡土板时,不得计算放坡。
8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 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1> 土方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2> 土方开挖宽度,按基础垫层底宽度加工作面宽度确定。 3> 挖沟槽长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①墙基沟槽: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的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②管道沟槽: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3.各种是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区分不同类管道按折算系数折算体积后并入挖沟槽土方体积内计算,折算系数见下表:
管道类型 计算基础 排水管道、焊接钢管 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 其他管道(除焊接钢管外) 折算系数 1.05 1.03 1.1.3 土方运输工程量,按挖、填土方结合组织设计按实以体积计算。土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以挖方区重心或弃土区重心之间最短距离确定。其中:
1>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2> 采用人力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1.1.4 截(凿)桩头
1> 桩头钢筋截断工程量,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2> 机械切割预制桩头工程量,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人工凿桩头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要求以体积计算。设计没有要求的,预算时其长度从桩头顶面标高计至桩承台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再乘以系数1.20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3> 人工凿深层搅拌桩桩头工程量,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1.2 挖运石方
1.2.1 开凿、爆破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允许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内计算。平基、沟槽、基坑开凿或爆破岩石,其开凿和爆破宽度及深度允许超挖量为:普坚石和次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1.2.2 石方运输工程量,按挖、填石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按实以体积计算。石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
9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以挖方区重心或弃方区重心之间最短距离确定。 1.3 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1.3.1 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扩大头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量中。
1.3.2 挖孔桩挖淤泥流砂增加工程量,并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挖孔桩入岩增加费工程量,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4 土(石)方回填工程
1>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 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 基础回填:基础回填工程量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① 交付施工场地标高高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挖方体积减去埋设的基础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② 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高差填方体积与挖方体积之和减去埋设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4> 管沟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沟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
5> 余(取)土工程量按公式计算:余(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1.6 软基处理
1.6.1 强夯地基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2 塑料排水板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6.3 掺灰土、片石、干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4 填砂、石屑、砂(碎)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5 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6 抛石挤淤工程量,按设计抛石量以体积计算。 1.6.7 铺设土工布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8 袋装砂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