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望城农商银行--信贷业务题库
一、判断题:
1.按贷款的保全方式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2.担保贷款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
3.按我行的贷款管理制度规定,中期贷款期限为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贷款( × )。 4.按我行的贷款管理制度规定,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3年(不含3年)以上的贷款(× )。 5.不能以第三人的财产作抵押物发放抵押贷款(×)。
6.西方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资信的“六C”分析法主要分析借款人的品格、资本、能力、担保、环境、事业的连续六个方面(√ )。
7.贷款风险的处理方法有风险回避、风险分散、风险抑制、风险转移、风险补偿(√ )。
8.企业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9.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 10.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 )。
11.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失效,即使另有约定,担保合同也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13.凡股票均可质押(× )。
14.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起6个月,在上述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向保证人提出清偿要求,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 15.《担保法》规定,质押合同自合同签订起生效(× )。
16.债务人未经银行同意擅自转移债务,银行仍然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17.依据《担保法》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免除保证责任(× )。 18.《担保法》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 19. 《担保法》规定,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20.《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21.《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 22.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随之无效,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23.我行的借款合同一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24.无效借款合同自被确认为无效之日起无效(× )。
25.《担保法》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 26.《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一律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
27.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只要于主合同到期起两年内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起起诉,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
28.《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采取适当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9.银行单方面变更借款合同内容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依法解除(√ )。 30.票据承兑不能附条件,如果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31.“被背书人名称”是背书时的必须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行为无效(√ )。 32.土地所有权可以设定为抵押(× )。
33.持有背书不连续的票据,持票人一律不享有票据权利(√)。
34.《担保法》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35.质权和抵押权一样,在作为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财产灭失时消灭(×)。 36.企业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属于订立借款合同的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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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持票人只要遭到拒付,便可以向前手、出票人或承兑人追索(√)。
38.企业借款未还发生分立,企业分立时达成债务分摊协议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该协议对银行不发生效力,分立后的企业应对银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9.以不动产抵押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向法律规定的部门进行登记后,抵押合同才能生效(√)。 40.对产权有偿转让的借款人,《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后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 41.《贷款通则》规定,对实行承包、租赁的借款人,贷款人应当要求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落实原贷款债务偿还责任(√)。
42.《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8%( ×)。 43.《贷款通则》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44.按《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无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但有权要求借款人落实还本付息事宜(× )。
45.《贷款通则》规定,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 )。 46.《贷款通则》规定,展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金(× )。
47.《贷款通则》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均可列为贷款对象(×)。 48.《贷款通则》规定,一个借款人只能有一个贷款主办行(√ )。 49.《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不得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
50.《贷款通则》规定,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
51.《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无权参与借款人的债务重组(×)。
52.《贷款通则》规定,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与之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 53.《贷款通则》规定,对未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也可发放贷款,用于经营房地产业务(× )。 54.《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本金和利息(√ )。
55.《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与其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贷款人建立贷款主办行关系(× )。
56.《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处罚( √)。
57.《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期债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进行加收利息,停止支付未使用贷款等信贷处罚(√ )。 58.对不连续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酌情办理贴现业务(× )。
59.对新开工的普通住房项目,只要开发商自有资金达到20%,就可发放住房建设贷款(× )。
60.对客户进行调查时,应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供的贷款卡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核实认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年审(√ )。
6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合资企业共有财产抵押必须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 )。 6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具备保证资格(× )。
63.贷款调查是整个贷款运作过程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
6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借款人应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债务(×)。 65.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质物登记(×)。
66.抵押人用以抵押的财产应该具体明确,不得使用“以全部资产作抵押”等表述(√)。 67.贷后检查中发现违约情况后,贷款人可以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 68.贷款发放后10天内,贷款检查岗应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第一次跟踪检查(× )。 69.借款企业、担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果未过有效期限,可以不再办理年检(×)。 70.在国内贷款中,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可以充当保证人(×)。
71.借款人的第一还款能力是决定贷款本息是否能及时收回的主要因素(√)。 72.借款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是损失类贷款的明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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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凡企业主管部门不积极落实所属关停企业贷款债务的,对其所属的其他企业原则上不予发放贷款(√ )。 74.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有可能导致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不清(√ )。 75.对关系人发放的信用贷款属于违规贷款(√ )。 76.以贷收息不属违规贷款(× )。
77.只要借款人的抵押物足值有效,则其正常业务经营收入可以作为贷款的次要还款来源进行考虑(× )。 78.为了完成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可以采取借新还旧手段(× )。 79.股份制企业的贷款可以转为股本金( ×)。
80.对逃废银行债务并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1.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大于零,净利润小于零,那么,借款人需要分配股利,不可以直接偿还贷款(× )。
82. 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小于零,净利润大于零,那么,借款人的处境雪上加霜,因为企业还可能要分配股利(√ )。
83.分析企业偿债能力如果未来的现金净流量为正,初步判断借款人能够偿还贷款(√ )。 84.如果资产负债率大于100%,表明企业已资不抵债,视为达到破产的警戒线(√ )。
85.若经营活动中的现金净流量大于零,投资活动中的现金净流量小于零,则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在发放股利后,首先应满足投资活动的需求,然后偿还贷款(√ )。
86.现金净流量为正值表明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入量大于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出量(× )。 87.速动比率的计算公式是: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
88.流动比率的计算公式是: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帐款-待摊费用)/流动负债X100%(×)。 89.我行信用等级评定采用内部评级的方法,严格保密,不允许对外公布(× )。
90.个人质押贷款在确保贷款本息能足额收回的前提下,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额的90%(√)。 91.借款人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的贷款称为损失(×)。 92.只要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担保人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 )
93.抵押和动产质押的重要区别是是否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动产质押要转移对质物的占有。( √ )
94.保证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95、循环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
96、我行公司类借款人循环贷款的申请条件之一是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
97、循环贷款指我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业务。 (√)
98、客户经理等级考核分为五个档次,计分在80分以下的列为不良专员(留用工性质的客户经理不得转为清收专员)。 (×)
99、个人贷款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 (×)
100、个人贷款的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 (√)
101、客户经理要逐笔登记业务台帐,每月25日前上报客户经理主管部门并对目标客户实行跟踪管理。 (×)
102、总行客户经理的贷款营销业务按《湖南望城农村合作银行贷款责任认定及处罚实施细则》规定的主客户经理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任务和薪酬。(√)
103、对符合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条件的特、一、二、三、四级信用农户,均可实行公开授信。 (×) 104、农户、商户、小企业联保小组必须建立联保基金作为贷款担保基金,原则上按联保合同约定的联保小组最高贷款总金额的三分之一收取联保基金,特殊情况下收取金额不得少于最高贷款总金额的五分之一。 (√)
105、联保小组成员贷款展期无须通过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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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农户贷款在内部授信额度内、超过公开授信额度的贷款必须办理联保、互保或抵质押等相关担保手续。 (√)
107 、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告知借款人。 (√)
108、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安排一名信贷人员完成担保流程与操作即可。(×)
109、贷款人在项目融资的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风险特征和水平,只能采取相同的贷款利率。 (×) 110、不论是公司类还是个人类借款人申请循环贷款,必须提供我行认可的抵(质)押担保。 (√) 111、循环贷款的借款人每次申请用款时,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我行。(×) 112、联保小组成员出现两次联保贷款逾期的,取消该成员的联保资格。(√) 113、农户、商户、小企业联保贷款的联保户数均要求在3户以上。(×)
114、对联保贷款中出现逾期的,经办行应暂停对该联保小组全体成员发放新的贷款,并从联保基金账户内扣收逾期贷款本息,同时向联保小组各成员进行催收;收回全部逾期贷款并补足联保基金后方可发放新的贷款。 (√)
115、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对授信的测算结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结果可以高于测算结果。 (×)
116、流动资金贷款中,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
117、客户经理可以领取空白存款单、存折等重要凭证外出办理存款业务或其它负债业务,也可以代客户办理存、取款转账等业务。 (×)
118、总行客户经理清收所属单位不良贷款的,收回的贷款全额计入所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清收其他单位不良贷款的,按收回金额的40%计入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 (×)
119、基层客户经理必须遵守单位劳动纪律,该项指标主要考核客户经理出勤、出席会议、参与信贷调查等方面的情况,实行专项考核,按季上报总行人力资源部。 (√)
120、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变动周期以及可靠还款来源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
121、“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明确要求,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
122、固定资产贷款中,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人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应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相应担保。 (√)
123、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
124、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等用途,但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125、联保小组各成员之间不得相互联保,但各成员可允许加入多个联保小组。(×)
126、农户、商户联保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小企业联保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 (√) 127、循环贷款的用途必须明确、合法,但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变更贷款用途。 (×) 128、我行个人类循环贷款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劵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但可以用于建筑行业投资。(×)
129、我行对联保基金设立专户管理,联保小组成员在需要时可随时动用联保基金, (×) 130、小企业向我行申请联保贷款的条件之一是要在我行开立基本或一般存款账户。 (×)
131、在项目融资时,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并要求所有项目收入进入约定账户,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 (√)
132、在联保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签订单户借款合同时,经办人员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相应栏次注明与借款合同对应的联保合同号。 (√)
133、联保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合同期满,经我行同意可以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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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在贷款支付管理中,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
135、项目融资时,贷款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贷款资金。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 136、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137、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五级分类应归为可疑类。 (√)
138、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不论承兑申请人能否按时足额交存票款,承兑银行都必须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 (√)
139、同一笔贷款既有保证又有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贷款行应当首先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 (×)
140、展期贷款的五级分类最高列为关注类。 (√) 141、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
142、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
143、贷款管理人员在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应当对其在任职期间和权限内所发放的贷款风险情况进行审计。 (√)
144、主客户经理对提供的贷款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45、对抵(质)押物的评估,有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市场的按同类抵(质)押物最低价格计算。 (√)
146、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这类贷款应划分为可疑类。 (×)
147、中间业务能给商业银行带来低成本的稳定收入来源,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和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 (√)
148、商业银行对客户调查和客户资料的验证可以间接调查为主,实地调查为辅。(×)
149 、商业银行的对客户的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委托独立的、资质和信誉较高的外部评级机构完成。 (√)
150、贷款的“三查”是指“贷前检查”、“贷中审查”、“贷后复查” (×)
151、金融机构的自营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152、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
153、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
154、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155、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156、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157、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158、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159、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160、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16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永恒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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