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
为大力推进龙岩市物流业加快发展,遵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福建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和《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将其列为我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发展的“10+3”产业之一,作为全市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成立了全市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和中心城市物流商贸板块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编制了“十一五”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了发展物流业的扶持政策,推动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
发展了一批物流企业,物流主体不断壮大。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及相关企业得到较快发展。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物流公司、配送公司(中心)和有物流配送业务的企业达122家,货物运输企业147家,以及仓储、快递、装卸搬运、货代等企业,全市物流及相关企业达300家,比“十一五”初期新增了近百家,特别是涌现出龙岩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有限公司、龙门物流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岩象屿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等一些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成为我市物流产业的运作主体。
加强了一些物流商贸重点项目建设,物流载体更加扎实。“十一五”规划安排21个物流建设项目,2007年启动物流项目建设,当年完成投资1.74亿元;2008年安排物流商贸建设项目25个,完成投资7.36亿元,增长3.23倍;2009年安排新建续建项目29个,完成投资15.22亿元,增长106.79%;2010年又安排新建续建项目31个,完成投资21.10亿元,增长38.63%。至2010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37.25亿元。先后建成龙岩鑫叶物流配送中心、红星美凯龙龙岩商场、闽西机电五金市场等15个物流商贸项目,特别是正在规划建设的龙岩陆地港、龙门物流园区、闽西交易城二期等一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重点建设项目,必将成为发展物流业的重要载体。
促进了物流业规模快速增长,物流水平逐步提高。2005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23.68亿元,2010年发展到64.93亿元,五年年均递增16.10%,比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幅14.61%增加1.49个百分点;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6.14%提高到6.55%,五年增加0.41个百分点;物流业总费用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88%下降到17.75%,五年减少3.13个百分点;全市流体流量大幅增加,公路货运量及周转量由3261万吨、29.69亿吨公里发展到8889万吨、79.65亿吨公里,五年平均递增22.21%和21.82%,铁路货运量及周转量由1224万吨、8.98亿吨公里发展到2259万吨、16.51亿吨公里,五年平均递增13.03%和12.95%,为闽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改善了投资环境,为发展物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龙梅、龙赣、龙厦等铁路的建设,漳龙、龙长、永武、双永等高速公路的建设,全市初步形成了以铁路为枢纽,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为主通道、以航空和内河为辅助的综合运输体系,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交通基础设施;全市电信传输网、有线电视传输网、宽带多媒体网的发展,市人民政府与清华同方签订协议合作推进龙岩物联网建设,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以信息为重点的物流运作基础设施;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物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从规划、国土、财政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为发展物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但是,我市物流业总体规模偏小,物流服务水平偏低,物流项目建设进度不快,物流企业实力不强,社会物流费用居高不下,物流体系不完善,与闽西经济较快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当前,我市正处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物流业加速推进、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物流业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转轨变型是物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快跨越是物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国务院有关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及省政府实施方案和省人大有关《条例》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市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增强大局意识,明确任务要求,调整规划布局,促进资源整合,加强工程建设,推动物流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福建和龙岩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省人民政府实施方案和省人大《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及《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项目、品牌、创新和服务带动,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物流需求为出发点,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物流一体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跨越发展,大力推进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化,为闽西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发挥优势,先行先试。充分发挥龙岩在海西中的区位优势、交通枢纽优势、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积极参与闽台交流,积极参与构建两岸物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域;积极参与闽港、闽粤赣和闽西南等区域物流合作,进一步形成服务海西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新的重要物流通道。
2.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状况,分析产品流量、流向,按照物流市场的需求和消费结构,制定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不同水平的县(市)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编制各具特色的物流业发展规划。
3.重点突破,全面提升。以龙岩中心城市和上杭、连城、长汀等县为地域重点、以全市机械、建材、铜、钢材、纺织、农产品大宗产品等专业物流为流体重点,在项目建设、品牌培育和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物流服务得到全面提升。
4.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企业化、运作方式市场化。政府要加强发展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和综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建设,为全市物流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定位与主要目标 (一)发展定位
遵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龙岩产业集中区新定位和市委、市政府把龙岩建成海西重要增长极的目标,在“十一五”培育物流需求市场初见成效、闽粤赣边交通枢纽地位日益显现、龙岩对周边城市的物流辐射能
力逐步增强的基础上,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初步把龙岩建成全国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服务海西和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物流通道、闽粤赣边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海西重要的商贸物流基地。 (二)主要目标
1.物流业增加值:5年平均递增14%,比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增加1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
2.物流总费用:到2015年要有明显的减少,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达到18%以下,与全省平均水平缩小差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流体流量规模:公路货运量及周转量5年平均递增15%左右,铁路货运量及周转量递增10%左右。逐步提高第三方物流占物流市场的比重,到2015年达到25%左右。 四、区域布局与主要任务 (一)区域布局
围绕龙岩市物流业跨越发展的目标定位,进一步优化全市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形成中心城市要先行、县(市)城区要突破、城乡要协调发展的格局:
中心城市要先行。龙岩中心城市是全市物流网络的核心,要依据市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有关“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打造“海西商贸物流基地”的精神,千方百计推进中心城市物流业跨越发展、先行先试。要与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三大新城的空间结构相呼应,进一步建设龙岩陆地港、龙门物流园区、龙岩象屿物流园区等“辐射闽粤赣边、服务中心城市”的大型物流园区,建设龙岩铁宝加钢材物流中心、龙岩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等一批社会化、专业化、区域性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以及新罗龙雁物流次中心,完善闽西交易城二期等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市场以及大型商业网点建设,把龙岩陆地港建成具有保税仓储、出口加工、物流配送的现代国际物流园和对外开放的窗口,把龙岩象屿物流园区建成商贸物流园区,把龙门物流园区和闽西交易城分别建成以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主的物流商贸中心,构成闽粤赣边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
县(市)城区要突破。各县(市)城区是全市物流网络的重要节点,要依托各自的产业集群优势,建设一些与之相配套的长汀汀州物流园区、上杭铜物流、永定煤炭、水泥等专业物流配送中心和专业批发零售市场;长汀、武平、永定等县还要发挥边贸优势,建设一些为“立足边贸、搞活流通”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十二五”开局一、二年内,各县(市)要率先建成一、二个重点物流商贸项目并投入运营,做到勇于突破,发挥示范效应。
城乡要协调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重点镇建设,立足于各县(市、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基础,大力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结合,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大力推进农村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发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以及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统一配送,促进城乡发展物流业能够协调同步。 (二)主要任务
1.扩大物流市场需求。经济的发展需要物流支撑,产业的壮大才能带动物流的发展。要结合市委推动龙岩跨越发展的部署,通过龙岩做大做强“1+2”支柱产业(1个1000亿产业、2个各500亿产业)和“155”重点产业基地(1个世界级基地、5个国家级基地、5个海西基地)以及推动百亿产业、百亿企业和其他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理念、技术与方法,实施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物流一体化运作。鼓励工商企业改造物流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库存,加速周转,努力扩大物流市场需求,为推进全市物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2.打造海西重要基地。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海西商贸物流基地的要求,立足海西发展,拓宽工作思路,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布局、商品流向、资源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把物流发展布局与产业布局、交通布局结合起来,按照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要求,坚持“三联”方针(物流、产业、市场的联合、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终端的联网、物流业、制造业、商贸业的联动),实现强化枢纽筑基础、构建中心强辐射、联动发展壮产业,加强物流企业与大产业、大企业对接,拓展物流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我市物流业对闽粤赣边的集聚、辐射力,把龙岩建成海西重要的物流基地。
3.培育发展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主体,是实现物流服务的运作者。工业、农业和商贸流通业中实力较强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分离物流业务,发展第三方物流;传统的运输企业、仓储企业要创造条件改造成为运输型物流企业或仓储式物流企业;规模较大的连锁经营企业要努力发展配送业务,逐步实现社会化配送;通过规划引资、项目引资、招商引资,引进市外省外知名物流企业入驻我市投资办企业,使全市各类型物流企业发展做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服务有提高,分类有规范,到2015年新增100家,累计达到400家,力争有10家以上物流企业能申请认定为1A、2A物流企业,力争有物流企业能申请认定为3A物流企业。
4.加快承载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物流项目,使之成为发展物流业及其物流工程建设的重要载体。根据国家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确定九大工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围绕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工程、城市配送工程、农村物流工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物流企业主体工程等五大工程,安排物流建设项目51个,投资总额225.92亿元(其中新建、续建项目33个,投资总额195.13亿元;策划生成项目18个,投资总额30.79亿元),作为五大重点工程的具体建设项目组织实施。 五、重点工程与落实责任
1.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工程:依托现已在建、续建的项目,重点加大龙岩陆地港、龙门物流园、龙岩象屿物流园区、龙岩铁宝加钢材物流中心、闽西农资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的建设力度;进一步规划建设龙岩市钢材物流中心、长汀汀州物流园区、永定高新物流园区、连城朋口物流中心、上杭蛟洋物流中心、武平龙洲物流中心等项目。把物流园区建成与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相配套的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的物流园区,把物流配送中心建成与当地集聚程度高的产业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化、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同时,积极发展粮食、石油、农资、医药等专业物流。
2.城市配送工程:依托已建成或在建的闽西交易城二期、龙岩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漳平闽西南商贸城、上杭金山商业城和规划建设的龙岩市闽台农产品物流中心、漳平市汽车交易城、武平龙州商贸城等项目,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发挥“服务中心城市、辐射闽粤赣边”功能。同时,引导和鼓励福建米兰春天、新华都、精博家电、福建泉龙医药等连锁企业和入驻龙岩的国美电器、苏宁电器等省外知名企业,积极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适应电子商务与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立足城市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促进流通的现代化,扩大居民消费。
3.农村物流工程: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农村物流工程,进一步改造和提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提高鲜活农产品冷藏运输比例。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连锁企业到乡镇、村镇开办农家店,支持发展农资和农村消费品的物流配送,扩大农村消费。
4.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全市8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都要建设与之相配套的专业物流配送中心,已动工兴建的项目要加快进度,早日投入运营;已作规划的项目,要抓紧招商引资,落实业主单位;尚未规划的项目,要尽快规划、立项、招商和兴建。依托“1+2”主导产业、“155”重要产业基地和破百亿产业,加强对制造业物流分离外包的指导和促进,支持制造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促进物流业务分离外包,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发挥龙岩邮政承办龙岩烟厂配送这一省认定“2007—2008年度福建省十大物流运作示范工程”项目的效应,推进福建森宝与信运冷藏、漳平市红狮水利与钟利运输等大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示范工程和永定兴业能源电子交易中心以及鑫叶烟草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信息化建设示范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龙岩铁宝加钢材物流中心、龙岩市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新罗、永定煤炭、水泥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与汽车产业相配套的汽车物流项目建设,促进现代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
5.物流企业主体工程:依托现有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的建设,培育一批综合性或专业性物流企业;通过大型制造企业物流分离外包,发展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推进传统的运输企业、仓储企业改造提升为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或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引导和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发展配送中心,逐步实现社会化配送,使之成为我市物流业发展的主体力量。 六、扶持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扶持政策
1.加大物流业用地政策支持力度
①各级政府在城乡总体规划中应规划物流业用地,并按照城乡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经营集约的物流园区及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保障物流业发展用地需求。市、县两级规划的物流建设项目应集约节约用地,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本地土地储备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安排解决。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物流业,从使用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②对列入市、县两级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属工业类的物流项目用地,实行我省工业用地最低地价标准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可适当延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期限。
③物流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设定的出让年限计收。鼓励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仅,逐年缴纳租金,减少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物流企业以土地、房产抵押融资的,有关部门应简化登记手续。
④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工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属工业类物流工业园用地,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经核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但商服用地类的物流仓储和物流(配送)中心除外。 2.加大税收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