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相应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③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价值的1%计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报价。
(3)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如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四)规费
规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主要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22.13%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1.16%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费。
费用计算式:(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8.73%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1.05%
(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0.58%
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费用计算式:(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5.82%
3.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五)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第一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通用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4.《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5.《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6.《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7.《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11.《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12.《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13.《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14.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
整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安装、连接,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组对安装,各部间隙的测量、检查、刮研和调整,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检查:施工准备,设备本体、部件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管道的拆卸,清洗检查,换油,组装复原,间隙调整,找平找正,记录,配合检查验收。 2.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空负荷试运转。
3.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等工作。 5.配合检查验收。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场外运输。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等造成设备不能一次就位所引起设备、材料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
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零部件、附件、管道、阀门、基础、基础盖板等的制作、加工、修理、保温、刷漆及测量、检测、试验等工作。
5.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6.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钩头垫铁等)、地脚螺栓和设备基础的灌浆。
8.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第四、五章除外)。
9.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五、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本册定额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6%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其余为材料费。
2.超高增加费: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1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机械费乘以下列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系数 ≤20 1.15 ≤30 1.2 ≤40 1.3 ≤51.5六、定额中设备地脚螺栓和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等按随设备配套供货考虑。
七、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数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0.5%计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