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棋南线项目经理部施工用电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重大危源源辨识》(GB 18218)。 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项目经理部施工用电场所。
2、可能影响范围:施工用电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用电和施工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四、预控措施
1、用电管理
⑴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项目,应编制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项目,应制定项目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⑷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布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并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⑸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第⑶条审批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对现场电工的要求
(1)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现场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安全操作要求 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操作要求:
⑴ 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电气设备、电灯等。 ⑵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⑶ 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⑷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⑸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⑹ 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⑺ 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⑻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⑼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⑽ 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五、应急预案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项目总工 项目副经理 安全总监 组 员:工程部长 安质部长 物资设备部长 财务部长 综合管理部长 计划合同部长
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项目副经理 副总指挥:项目总工 副总指挥:项目安全总监 安全质量部工程部 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党工委 应 急救 援一 队
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项目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
应急救援二队应急救援三队应急救援四队应急救援五队 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项目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与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审核事故处理的方案和预防措施。
工程部长(工管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安质部长(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财务部长(财务部):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物资设备部长(物资设备部):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综合管理部长(综合管理部):参与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党工委:负责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事故后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