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和法律事务等工作检查汇报(2)

2018-12-23 23:17

案金额 万元(争议金额共约 万元)。发案原因是由于公司原南方分公司使用分包队伍不慎、导致一支惯于扯皮闹事的分包商企图借农民工欠薪之名闹事多结工程款,到处闹访、滋事,我公司为迫使其走上依法处理道路而采取的措施,是我方主动提起确认之诉后对方反诉的案件,曾向集团报告过情况。由于争议大、矛盾深,阻力大,案件处理过程非常艰难,已2年多,仍未最终结案。

3、授权委托管理情况:我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办理纠纷案件处理的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保管和回收等过程符合规范要求,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4、外聘律师管理情况:根据公司法律顾问人员数量、能力及精力不足和办案需要,公司在办理有关重大案件中除取得集团法律事务部在业务指导和人员方面大力支持外,另外临时聘请了部分外部律师。聘请前经过了筛选和领导批准,均按规定办理了相应委托代理手续。对其代理过程通过共同研究案情、拟订诉讼策略、直接参与或阅审法律文书及催办、备案法律文书等多种方式给予全程监督。

5、债权及裁判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2009年底前湖北省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拖欠债务的情况,不存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不存在其它涉及党政机关未执行生效裁判的纠纷案件。

6、档案管理情况:公司按照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有关档案管理规

定,建立了各纠纷案件统计台帐,已结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裁判(调解)文书、结案报告等材料均作为纠纷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保存。

7、纠纷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经验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1)公司纠纷管理情况良好。在公司平时法律事务承办和管理工作中,始终把大案要案的防控作为重点工作,保持高度警惕和严控态势,一般纠纷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大案要案得到较好控制,新发纠纷案特别是被诉案明显减少。尤其是公司各单位、项目部防范和处置纠纷的意识和能力近两年有了较大提高,对发生的一般性小标的纠纷,能够按规定及时报告公司,与法律事务部门沟通,在法律事务部门指导协调下妥善处理,避免酿成大案。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十分注意从纠纷处理中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法制管理和纠纷处理水平。从办案情况看,法务人员尽职尽责、胆大心细、熟悉精通有关法律、熟悉案情、全面掌握证据和正确运用策略方法、竭力维权、锲而不舍等是办案必须具有的精神和素质。忽视法定程序和细节,心存侥幸,策略方法失误等则是往往是办案的大忌和罪因,是应注意避免的问题。 (2)主要发案类型及原因

公司近几年发案的主要是以前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以前承建项目遗留的分包工程款结算纠纷,此后的项目新发案较少,涉案金额也较小。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以前个别基层单位在建项目管理、监督失控,以致在选用分包商和有关合同签订及履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

题;二是部分分包商信誉差,无诚信无道德,惯于扯皮闹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三是个别项目由于人力资源紧张,管理不细致,存在工程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3)公司对新发案件的防范措施

为了汲取教训,切实做好新发案件的防范,公司从各个风险源头抓起,采取了不少措施:一是加强对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严肃投标工作纪律,不准投亏损标、风险大的标,尽量为中标履约创造良好条件;二是重视项目管理策划和分包策划,严格执行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严把分包方选用、分包合同签订等风险源头关,禁用“劣绩”分包商,严禁签订分包合同上的中标项目利润空间评估预测性。三是加强项目部结算支付过程监控,严格结算支付程序和基础资料管理,防范结算支付失控;四是对履约停滞、进度缓慢的“困难项目”、现场管理出现不良迹象的“问题项目”及遭遇业主、分包方“发难”面临严峻局面的“危险项目”,及时给予公司层面帮扶,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容易引发纠纷的风险、隐患。

三、“六五”普法及法制工作开展情况

“六五”普法工作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会,组织开展了一些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组织编写案例教材,分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重点问题,总结撰写成会议交流材料,在每年召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结算工作会等大型会议上进行宣

讲交流,用现实存在的例子和问题,开展广泛的法制宣讲,使各单位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受到实实在在的警示和教育。

在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上,公司在2008-2010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中被集团公司确立为第一批重点建设子企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配备了兼职总法律顾问,加强了法律事务部门人员配备。公司机关机构改革中法律事务处正式独立运行,现法务部门有法律专业人员4人,1人取得法律顾问资格证和律师资格,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他人员均是法律本科毕业,经过锻炼,整体工作能力得到提高。集团公司2012-2014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下发后,公司制定了《贯彻落实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成立了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落实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不断加强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正逐步向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迈进。

水电公司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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