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级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
2015年级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进行。按照《浙江大学大类招生的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0)128号文执行。
一、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马剑虹
成员 沈模卫 金卫华 徐海玲 水仁德 钟建安 何洁 陈永泉 金虹霞
二、 专业接收要求
1、类内学生
申请学生需交主修专业确认申请自荐表,总容量控制为 60名(不含竺院学生)第一轮容量55名、第二轮容量5名,当申请学生低于第一轮容量时,申请学生都作为预接受学生;申请学生超过笫一轮容量时需按照绩点进行筛选,所有申请的类内学生都需参加心理系组织的面谈或面试环节,综合考察学生的能力,进行筛选。
前置课程修读要求:
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微积分Ⅲ)、线性代数、大学物理(甲)Ⅰ/普通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心理学导论/大学英语Ⅲ
A.第一轮确认时有效学分不低于25分(秋冬春三个学期) B.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2; 2、跨类学生
跨类学生申请在第二轮确认时受理,跨类学生人数控制在专业容量的10%以内。跨类学生申请都需参加心理系组织的面谈或面试环节,综合考察学生的能力,进行筛选。
跨类学生按以下修读要求: A.有效学分不低于25分(秋冬春三个学期); B.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5(秋冬春三个学期)。 三、 主修专业确认容量安排:
心理系两个专业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总容量控制为 60名(不含竺院学生) 第一轮容量55名 第二轮容量5名。
四、竺可桢学院学生的专业确认与其他同学同步进行,需参加心理系组织的面试(面试具体要求同上)。
、
五、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1、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由本人递交纸质申请表至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办公室(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209);
2、心理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 3、申请人数超过容量的进行筛选;
4、心理系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5、上报学校。
本细则由心理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273337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申请自荐表
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心理学专业确认申请自荐表
学号 性别 高考成绩 招生大类或专业 已获学分 申请院系 申请专业 平均绩点 姓名 高考省份 高考排名 自我介绍 (含兴趣爱 好特长 限150字) 照 片 个人陈述 (对申报专 业的认识, 个人的职业 或学业生涯 规划,限 400字)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