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星光实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谐,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2、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3、服从领导,员工应切实服从需要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损毁食堂形象。
4、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偷盗食堂财物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5、保持食堂、厨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垃圾要及时处理,必须做到整洁清爽,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6、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7、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食堂的东西回家。
8、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从业人员上班要穿着整齐(工作服、帽、口罩等),不能穿拖鞋、戴首饰上岗。
9、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打卡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食堂从业必须遵守该管理制度,遵守该管理制度者每月奖金50.00元。违反该管理制度其中之一者取消当月奖金,并扣工资50 ----100元。
本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