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幼兒保育科
日五專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科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科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科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實習對象:本校幼兒保育科日間部五專五年級學生。
二、實習時間:第一學期為期四週,每週一~五,自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止。 三、實習機構:大臺北地區、桃園縣、新竹縣市立案之幼兒托育及教育相關機構。 四、實習目標:
(1) 熟悉教保實務的意義與範圍。 (2) 增進對幼兒發展知識的瞭解。 (3) 增進幼兒行為觀察能力。 (4) 充實教保活動的經驗。 (5) 體認教保人員專業倫理與職責。 (6) 瞭解並參與機構之行政工作。 (7) 提昇教保活動設計及教學能力。
五、實習內容: 1、保育工作:
(1) 幼兒安全維護。
(2) 幼兒行為輔導。
(3) 幼兒生活自理能力的養成。 (4) 親職溝通。 (5) 環境整潔。
2、教學活動:
(1) 教保活動設計與帶領。 (2) 教學情境佈置。 (3) 教具設計製作與運用。 (4) 幼兒學習活動觀察記錄與輔導。 (5) 班級經營與管理
3、園務行政:
(1) 協助文書處理工作(電腦打字、影印、分發資料……)。
(2) 協助園內各項活動之推行(戶外教學、親職活動、節慶活動……等)。 (3) 協助班級幼兒學習檔案之整理。 (4) 協助園內教學材料、教具、圖書之整理。
六、作業:
1、實習計劃表:一式二份。 2、實習活動週誌:四份。 3、教保活動設計及試教:三份。
第二週:單項活動。 第三週:半日活動。 第四週:全日活動。
4、教師處理幼兒行為觀察表:一份。 5、實習總心得一份。 七、幼兒保育實習評量如下表:
實習機構輔導老師評比 (佔實習總成績40%) 1.週評量 30% 幼兒保育科指導老師評比 (佔實習總成績60%) 1.實習計劃表 10% (包括:出缺席10%、一般溝通能力20%、與2.學習態度 10% 幼兒相處能力20%、學習態度30%、教保專3.實習活動週誌 40% 業能力20%) 2.試教 10% 4.教案設計 15% 5.教師處理幼兒行為觀察表10% 6.實習總心得 15% 八、校外實習規則另訂之,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補充說明。 九、本辦法經本科科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