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出口水生动物的动物健康证书
1、 签署出口水生动物健康证书的人员 □是□否
是政府官员;
(1) 如果“是”,请提供具有签证资格官员的名
单;
(2) 如果“否”,请提供签证官员的资格和条件
要求。
八、 输出国对食用水生动物药物和重金属残留的监测和
控制
1、输出国 □是□否 具有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如果是,请继续回答下列问题:
(1) 主管药物残留监测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i. 名称: ii. 地址:
(2) 提供上年度对食用水生动物的药物残留监测
数据
(3) 提供食用水生动物残留:
i. 监测项目;
ii. 残留限量标准;
iii. 检测方法。
2、 输出国 是□否□ 有食用水生动物重金属残留
检测的标准,如果“是”请提供有关文本。 附件2: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证书评语
鱼类(包括种用、观赏用和配子体)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输出的鱼(卵)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无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症、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马苏大马哈鱼病毒病、鲤春病毒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出口养殖场满足AQSIQ进口鱼的条件并得到认可,养殖场的鱼无重要传染病或寄生虫的临床症状,来源的鱼群在此前3个月没有发生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4、出口前此批鱼在输出国的注册养殖场至少隔离饲养14天,隔离期间对下列疫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不同来源地确定检疫项目)。
出口前7天内经检查没有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 5、所有鱼(卵)在出口隔离检疫期间经过药浴处理,有效驱除体内外寄生虫;药剂名称: 。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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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食用鱼类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 输出的鱼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 输出国、地区或养殖场无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症、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马苏大马哈鱼病毒病、鲤春病毒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 出口前此批鱼在输出国的注册养殖场至少隔离饲养14天。出口前7天内经检查没有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
4、 出口前经过输出国官方机构检验无对人体有害的致病性病原,药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符合中国有关限量标准。 5、 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6、 此批鱼适合人类消费。
贝类软体动物(包括种用、观赏用)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输出的贝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或养殖场无包拉密虫病、单孢子虫病、马尔太虫病、闭合孢子虫病、派琴虫病,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1、 出口养殖场满足AQSIQ进口水生动物的条件并得到认可,养殖场的贝类无重要传染病或寄生虫的临床症状,来源的贝类在此前3个月没有发生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2、 此批贝类出口前在输出国的注册养殖场隔离饲养至少14天,期间未发现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临床症状。隔离期间对下列疫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不同来源地确定检疫项目)。
3、 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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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食用贝类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输出的贝类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或养殖场无包拉密虫病、单孢子虫病、马尔太虫病、闭合孢子虫病、派琴虫病,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此批贝类经过输出国官方机构检验无致病性细菌,残留物质、贝类毒素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符合中国限量标准。
4、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5、此批贝类适合人类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