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办理新生儿入户须知
一、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二、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及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户口簿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身份证明(护照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 国外出生婴儿,未取得他国国籍,需要回国入户的。 三、计划外出生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亲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县以上公证机关亲子关系公证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 6、缴纳社会抚养费收据
前置条件: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