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考试适用
35. 现行婚姻法对夫妻个人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1分)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2分)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1分)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1分)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1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6.答案: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财产。张洪与赵兰没有财产约定,适用法定财产。(2分)
(2)赵兰的1万元奖金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分) (3)张洪创作的20集电视剧手稿,虽未最后定稿,但已与某电视台签约,属于已经确定的知识产权收益,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应当归夫妻共有。(2分)
(4)赵兰使用的高档化妆品,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归赵兰个人所有。(2分)
(5)二人结婚时,张洪朋友送的结婚礼物钢琴一架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继承、赠与所得,也应当归夫妻共有。(2分) 37. 答案:
(1)王兰、徐勇生前均未留遗嘱,因此本案适用法定继承。(2分) (2)徐勇死亡时,遗产有2间瓦房,王兰1间,胎儿1间。(2分)继承法规定,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徐健作为徐勇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能分得遗产。(2分)
(3)男孩死亡时,有遗产1间瓦房,由王兰继承,金玉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2分)
(4)王兰死亡时,有遗产4间瓦房,全部归金玉所有,金玉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2分) 六、论述题(本题共1小题,共10分) 38.参考答案:
当前,老年人再婚认同率高、成功率低,再婚家庭不和谐屡见不鲜。据网络数据显示,老年人再婚的离婚率高达三分之一以上。为此,也出现了“走婚”、契约婚姻等多种形式的老年婚姻。通常造成老年人再婚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老年人本身旧观念的障碍。传统的观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老年人本身受这些观念的影响也往往怕再婚会引起别人的耻笑。
②子女造成的障碍。许多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的反对,甚至登记结婚后,因为子女的干涉而被迫解除。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几种理由,如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会让人说是因为晚辈对长辈不孝,长辈方会出此下策;会愧对已故的亲属;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因经济原因反对的占绝大多数。有积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阻止的,比积蓄不多的老年人再婚要严重的多。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的反对干涉就少些。
③居住及经济条件造成的障碍。在目前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增多的家庭人口,会影响现有的居住条件。
④社会因素造成的障碍。社会因素一方面指社会上舆论偏见对老年人再婚的压力。特别是有的老年人与年龄比自己轻的中年寡妇结婚,社会舆论的压力更大,高龄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舆论哗然。另一方面,社会缺乏为老年人恋爱、结婚服务的咨询机构和专家。
对于阻碍老年人再婚、影响再婚家庭和谐的因素一定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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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从制度和观念上消除子女对再婚老年人赡养、遗产继承等问题的担忧以及由此引发的反对态度,从根本上保障再婚老年人的利益。
②再婚老年人绝不能草率从事,再婚择偶时要慎重。 ③做到“婚后矛盾,婚前处理”,对影响再婚家庭不和谐的事项提前约定,消除不稳定因素。 (《婚姻与继承法学》孙勇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第33页。)
评分标准:
(1)观点清楚,论述准确,思路完整,认识上有提高。(10分) (2)观点较清楚,论述较准确,思路较完整,认识上有一定提高。(7分) (3)观点模糊,有论述,有思路,认识上略有提高。(4分) (4)观点不清楚,论述不准确。(0分)
模拟题二
一、名词解释(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3分)
2.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在遗嘱人死后生效的行为。(3分) 3. 离婚,又称离异,是配偶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由于它和婚姻关系的成立相对应,因此也被称为婚姻关系的解除。(3分) 4. 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者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3分)
5.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3分)
四、简答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 共30分) 31. 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案:
(1)重婚在民法上的法律后果表现为: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处理重婚问题的原则是:承认和保护前婚,否认和解除后婚。(1分)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1分) 3)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分)
(2)重婚在刑法上的法律后果表现为:重婚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还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分) 32. 简述结婚登记的意义和程序。 答案:
(1)结婚登记的意义在于:
1)实行结婚登记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婚姻行为的指导和监督;(1分) 2)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实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1分)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有利于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1分) (2)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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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保障婚姻法基本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答案: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1分)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1分) (3)禁止重婚;(1分)
(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1分) (5)禁止家庭暴力;(1分)
(6)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1分) 34. 简述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答案: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2分) (2)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且不受辈数的限制;(2分) (3)被代位继承人生前未放弃或丧失继承权。(2分) 35.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了哪些内容? 答案:
(1)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明确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建设的方向。在总则中增加夫妻互相忠实、家庭成员互相帮助等倡导性规定;
(2)有针对性地补充了禁止性条款。增加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3)增加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填补一项立法空白;
(4)完善夫妻财产制,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约定财产,加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5)增加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权; (6)增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
(7)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破坏婚姻家庭行为的制裁力度。 (答上其中任意六点即可)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6. 答案:
(1)张立与王淑的存款18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因此,张立的遗产只有9000元。(3分)
(2)张立的法定继承人有三:王淑、胎儿、张进,每人各得3000元。(3分)
(3)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3000元,由被继承人张立的继承人王淑、张进继承。王淑共分得13500元,张进分得4500元。(2分)
(4)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则胎儿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王淑继承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3000元。因此,王淑分得15000元。张进分得3000元。(2分) 37.答案:
(1)马女士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1分)马女士与程某签订的养老合同实际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赠的权利。遗嘱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的法律行为,扶养人负有负责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扶养人则负有死后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程某对马女士的饮食起居不闻不问,此行为显然违背了马女士与她签订的养老合同。(4分)
(2)不论赠与合同是否公证,也不论赠与财产是否转移,如果被赠与人拒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有撤销赠与的权利。程某在获得马女士赠与的财产后,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因此,马女士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法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此期间,马女士可以先与程某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她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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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返还,马女士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除签订的养老合同。(5分) 六、论述题(本题共1小题,共10分)
“包二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婚姻法上确切用语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婚姻法修订过程中,法律上如何对待“包二奶”问题,各种意见争论激烈。
一种意见认为,应采用刑法手段严厉打击“包二奶”行为。理由在于:一是“包二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大超过重婚,重婚毕竟是极少数人所为,而“包二奶”的人近些年呈不断增长趋势。二是“包二奶”引发了干部队伍的腐败,近年来揭露出来的重大贪污、受贿案件的主要案犯,大多存在包养情妇问题。三是因“包二奶”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不断上升,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增加。四是“包二奶”当事人不以夫妻名义相处,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其对一夫一妻制的冲击和威胁,与重婚不相上下。五是“包二奶”者大多非法生育子女,对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了极大干扰。正因如此,广东省有关部门曾在婚姻法修正案出台前制定了本地解决“包二奶”问题的措施,规定双方连续同居6个月以上视为重婚;双方育有子女的视为重婚等,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所以,有个别学者提出引用刑法中打击嫖娼卖淫行为的相关条款来打击“包二奶”。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用法律手段严格管理性关系,是不合适的。婚姻法不必管“包二奶”,刑法更不应介入男女关系中去。
但多数学者认为,“包二奶”的情况较为复杂,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对策解决。宜通过法律、党纪、政纪等多种手段综合解决。对于构成重婚的“包二奶”行为,应依照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加以处理。但重婚罪扩大解释没有法理依据,对于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包二奶”行为,有必要明确规定予以禁止,并要求相关过错行为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婚姻与继承法学》孙勇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第37页。)
评分标准:
(1)观点清楚,论述准确,思路完整,认识上有提高。(10分) (2)观点较清楚,论述较准确,思路较完整,认识上有一定提高。(7分) (3)观点模糊,有论述,有思路,认识上略有提高。(4分) (4)观点不清楚,论述不准确。(0分)
模拟题三
一、名词解释(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
2.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问题的法律制度。(3分) 3. 协议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4.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继承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3分)
四、简答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 共30分) 31. 简述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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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双方自愿离婚,这是最根本的条件。双方当事人离婚时的意愿表示必须真实、一致,一方欺骗或胁迫他方所达成的协议,不予办理登记;(2分) (2)双方办理过结婚登记;(1分)
(3)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适用诉讼离婚;(2分)
(4)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1分) 32. 简述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 答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1分)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1分) (3)配偶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2分)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1分)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分) 33. 违反婚姻法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答案:
(1)侵害抚养权的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1分)
(2)离婚损害赔偿。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1分)
(3)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1分)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分) (5)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实际上丧失了未来的可得利益。(1分)
(6)强制执行和协助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1分)
34. 兄弟姐妹间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
(1)兄姐扶养弟妹的条件:
1)扶养人有负担能力(1分);
2)被扶养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1分); 3)被扶养人必须是未成年人(1分)。 (2)弟妹扶养兄姐的条件:
1)扶养人有负担能力(1分); 2)扶养人由兄姐抚养长大(1分);
3)被扶养人是缺乏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的人(1分)。 35. 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 答案: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有偿的合同行为。协议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协议。(1分)
(2)协议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扶养人必须是自然人,多是孤寡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老人。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组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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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考试适用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1分)
(4)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2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6. 答案:
(1)3万元是1992年2月至1994年2月范某被关押期间的工资。(1分)
(2)1993年1月周某与范某离婚。因此,1990年5月至1993年1月属于范某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3万元工资中1992年2月至1993年1月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4分) (3)虽然1994年5月范某与周某复婚。但1993年1月到1994年2月的工资是范某的个人财产。(4分)
(4)只有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双方复婚后没有约定,所以,婚前财产归范某个人所有。(1分) 37. 答案:
(1)陈女士能将孩子领回。(2分)
(2)汤某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孩子的抚养权不能通过遗嘱交由他人。汤某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孩子不是财产,不能通过遗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祖父母。(4分)
(3)汤某与陈女士虽然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割断,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协议离婚中汤某抚养孩子是合法的,汤某死后陈女士领回孩子抚养也是合法的。(4分)
六、论述题(本题共1小题,共10分) 38.参考答案:
我国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重点在于禁止“中表婚”,也就是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立法理由主要在于优生的需要。实际生活中,有的表兄弟姐妹相爱甚深,表示可以通过绝育等方式保证不生育子女;有的表兄弟姐妹相爱多年,有些女方已经超过了育龄,不存在生育问题。这些人是否可以允许结婚呢?
学术界和社会上对此都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应该更加人性化,因此主张应该取消表兄弟姐妹结婚的法律规定,在修改法律之前采用个例特许的办法处理一些人的结婚申请。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规定是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大局出发的,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拥护和比较认真的执行。主张继续巩固婚姻家庭改革的成果,坚持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尽管存在着不同意见,但是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就是既然现行法律明确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我国目前也没有关于“特许”或者“豁免”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修改和新的制度建立以前,仍然必须遵守现行规定,不能以“人性化”等为由而违背法律规定,这是法治社会的准则。
(《婚姻与继承法学》孙勇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第74页。)
评分标准:
(1)观点清楚,论述准确,思路完整,认识上有提高。(10分) (2)观点较清楚,论述较准确,思路较完整,认识上有一定提高。(7分) (3)观点模糊,有论述,有思路,认识上略有提高。(4分) (4)观点不清楚,论述不准确。(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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