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测站设立、调整
申 请 书
编号:( )申〔 〕第 号
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390
填写说明
一、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江苏省水文条例》制定,适用于江苏省境内设立、调整水文测站申请审批工作。
二、本书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 三、本书由申请单位负责填写。
四、本书填写一式六份。一份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份送项目审批部门作为审批依据;一份留申请人作为实施依据;一份送申请人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申请人所在地水文机构。
五、申请人对审批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91
申请单位 设立、调整水文测站依据的文 件 设立、调整目的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经办人姓名 电话 职务 邮编 电话 选址位置示意图 392
观测项目 测验方式 管理方式 资料分析整编方法 经费来源 选址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意
393
见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意见 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