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2 根据事故性质,确保选配和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
根据油罐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急救援人员一般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防护镜、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设施。
6.9.3 应急救援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
(1)挤压碰撞伤害:用支撑物挡住挤压物防止继续压紧,对人体重要部位进行防压保护。 (2)火灾、有害介质环境:迅速佩带专业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行,向上风口方向撤离危害环境。
(3)其他互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 6.10 处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
6.10.1 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布程序和原则。 6.10.2 请求有关部门或救援队伍帮助程序。 6.11 现场恢复
6.11.1 撤离救援和宣布应急结束程序。 6.11.2 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程序。 6.11.3 现场清理和设施基本恢复要求。 6.11.4 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要求。 7 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
7.1 使用实施控制事故发展所必需的装备、资源
(1)消防设备:各类灭火器、砂土。
(2)医疗救护设备:救护车、止血带、单架、夹板、氧气瓶等。 (3)通信设备:电话、对讲机、手机、传真机等。
(4)工装设备:流动式起重机、叉车、高空作业车,电焊机、气割机、电动砂轮切割机等。 (5)个人防护设备:安全绳、安全带、劳保鞋、护目镜、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6)油罐车备用宜损零部件:螺栓、安全保护装置等。 (7)其他设备:各类通用工具、应急灯等。 7.3 应急人员采用的具体应急技术 7.3.1油罐车应急救援措施:
(1)停止卸油,停止营业、切断所有电源,熄灭锅炉火源,关闭卸油阀门(同时启动加油站灭火预案中油罐汽车灭火程序)。迅速组织站内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使用石棉被、湿棉衣、湿麻袋等盖住罐口着火部位。力争将火窒息。当火势未熄灭时,应使用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进行封盖灭火。同时,油罐车驾驶员应将油罐车迅速驶离现场(市内加油站将车驶离储油区,郊区站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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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城镇一侧较安全地点),再进行扑救。
(2)卸油管口或卸油胶管着火,用石棉被或湿衣服,湿棉被将油罐车罐出口阀关闭。用手提干粉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左右灭火。
(3)若现场油蒸气爆炸或卸油时遇雷击、明火等外部火源造成爆炸引起着火,应立即停止卸油,关闭阀门,断电、停业,同时应对着火罐车或储油罐用推车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迅速灭火;油罐车司机要快速将着火罐车驶离储油罐区。驶向继续施救。如果火灾较大无法控制,应果断撤离加油站所有人员及车辆,并通知附近居民马上疏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上级请求灭火支援,加强加油站周围警戒,等待救援。 7.4 以下情况立即请求外部支援
7.4.1整机倾翻、撞击、泄露等情况下的伤人事故,如果因为压住伤员的物体过重无法移开时,可根据现场事态的发展,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用气割设备、液压钳,扩张器,电锤等破坏性的分离物体救出伤员。
7.4.2 对因为倾翻或泄漏无法灭火或控制事态时,现场指挥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请求(外部支援)消防部门,用专业的消防和防化设备扑救,同时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上级应急方案,疏散受威胁人群。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
8.1.1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 8.1.2 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8.1.3 保障报警、通信器材完好,保证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 8.2 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8.2.1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与物资列表。要求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8.2.2 设备、物资(经费)支持工作程序。 8.3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企业各专业应急队伍及负责人的通信联络方式,要求附人员联络表。 8.4 其他保障
8.4.1 建立应急抢险专家库,包括起重机械、机电等相关部门的专家信息。 8.4.2 需要请求援助的外部机构和组织的名单和联络方式。
8.4.3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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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事故调查
9.1 事故现场的保护
(1)除因抢救伤员和控制故态发展外,在事故调查尚未进行之前,任何人不得破坏和改变现场。油罐车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事故相关的证据收集与保全。 9.2 事故调查的一般工作程序
9.2.1 成立事故调查组,确定调查组成员组成。
9.2.2 了解事故概况。听取事故情况介绍,初步勘察事故现场,查阅并封存有关档案资料。 9.2.3 确定事故调查内容。
9.2.4 组织实施技术调查。必要时进行检验、试验或者鉴定,注明检验、试验、鉴定的机构。 9.2.5 确定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 9.2.6 对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9.2.7 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措施建议。 9.2.8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归档。 9.3 情况调查
向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询问关于事故发生前后及事故过程的情况,主要内容有:(1)有关人员基本情况;(2)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超温、超压、超载、超速、变形、泄(渗)漏、异常响声、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异常情况;(3)运行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操作情况;(4)现场应急措施及应急救援情况;(5)其他情况。 9.4 资料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主动提供事故发生前后油罐车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检验、使用等档案资料、运行记录和相关会议记录(包括工作日记)。调查组重点查阅以下资料:
(1)油罐车的生产档案资料。油罐车结构、强度、材料的选用情况;油罐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质量情况;型式试验、安装、维修质量情况,并对油罐车损坏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2)油罐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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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责任制、相关管理制度、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执行情况;油罐车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运行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者误操作情况,运行相关记录情况,运行的参数波动等异常情况。
(4)使用单位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9.5 现场调查
应当收集较完整的原始客观证据,数据要准确,资料要真实。
9.5.1 事故现场检查的一般要求。仔细勘察记录各种现象,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测量。记录油罐车的承压、承重部件、事故发生部位及周边设施损坏情况,要注意检查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
9.5.2 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包括:事故造成的死亡、受伤(重伤、轻伤可按GB 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界定)人数及所处位置、伤亡人员性别、年龄、职业、职务,从事本职工作的年限,持证情况等。
9.5.3 事故现场破坏情况的调查。主要包括设备损坏的状况,设备损坏导致的现场破坏情况与波及范围,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简图,记录环境状态。
9.5.4 设备本体及部件损坏情况的调查。主要包括:部位、形状、尺寸。
(1)注意保护好严重损伤部位(特别注意保护断口、爆破口),仔细检查断裂或者失效部位内外表面情况,检查有无腐蚀减薄、材料原始缺陷等;
(2)应当测量断裂或者失效部件的位置、方向、尺寸,绘出设备损坏位置简图; (3)收集损坏碎片、测量碎片飞出的距离,称量飞出碎片的重量,绘制碎片形状图; (4)对无碎片的设备,应当测量开裂位置、方向、尺寸。 9.5.5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备(施)损坏情况的调查。
(1)安全附件。主要包括:安全连锁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照明开关箱、危险电压警报器、熔断器、过电流继电器、控制器的零位触点等。 (2)事故涉及的油罐车的附属设备(施)。 9.5.6 事故发生过程中采取应急措施与应急救援情况。 9.5.7 需要调查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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