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军人减免税流程
企业申请
提交申请 将材料返回企业 主管税务所税源管理岗人员受理
否 审批通过 将材料返回税务所税源管理岗人员
将材料返回税务所税源管理岗人员 主管税务所分管副所长初审 否 审批通过 税政管理一科行政审批岗人员审批
否 将材料返回税政管理一科行政审批岗人员 审批通过
税政管理一科分管副科长B审批 将材料返回税政管理一科行政审批岗人员 否 审批通过
分管副局长审批 审批通过 否
返回税政管理一科行政审批岗人员,对批准的制作相应的减免税批复;对不予批准的制作《减免税未予批准通知书》
通知税务所领取资料 主管税务所税源管理岗人员
企业来税务所源管理岗领取 通知企业领取资料 办事结束
一、所需表单: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从业人员花名册》
《北京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证明》 《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 二、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2)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外) (3)从业人员花名册
(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转业证》复印件
(5)各区县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出具的 “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证明” 原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三、受理范围:
(1)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四、申请条件:
(1)对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
五、注意事项:
(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
(2)申请资料一式一份。所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骑缝章。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上述内容供参考,如有政策变化,按当时工作人员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