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
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学校:
今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继续举办“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同时举办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列入“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系列活动。请你校协助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一)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内容: 1. 课程标准涉及的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2. 教学中应遵循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 书写及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 (二)优秀论文撰写内容:
1. 语言文字教学与评价的相关问题; 2. 教师语言文字教学基本功的相关内容; 3. 新课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及对策;
4. 讲述自己的教育故事。 二、 参加对象
中小学教师自愿参加(可选择参加一项、也可同时参加两项)。 三、 时间安排
(一)2008年3月1日---6月30日,组织报名,下发答题材料; (二)7月1日---9月15日,参加基本功大赛的教师答题,回收试卷;参加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教师撰写论文并提交。
参加办法
(一) 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参加办法
1 专家撰写辅导材料并出题,刊登在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杂志2008年增刊上,作为大赛的答题材料。
2请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教师报名、分发答题材料、指导教师答题和撰写论文、收齐大赛答题卷和论文等工作。
3 请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本校参赛教师报名情况,将材料按时报送:
(1) 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1)及《参赛教师名册》(附件2), 在6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教师进修学校师训科葛恭宇老师(教育局内部网)。
(2)收齐大赛答卷和论文,在9月15日前交给教师进修学校师训科葛恭宇老师。
(3)收齐大赛答题材料工本费每人10元人民币,每篇论文评审费35元,在9月15日前交至教师进修学校师训科葛恭宇老师处。
四、 奖励办法
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参赛人数的1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25℅);均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部分获奖论文可在语文建设》杂志发表。
在组织参赛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教师进修学校葛老师联系(电话:87298032、13356099176)。 附件:
1 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报
名汇总表
2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
赛教师名册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
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报名汇总表
联系人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单位 地址 手机 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参赛人数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加人数
附件2:
第三届全国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暨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赛教师名册
浙江省___市___县(市、区)
序 姓名 所在学校 基本功大赛 论文评选 (参加者请打√) (参赛者请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