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仪表显示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信号、电话是否通畅、清晰,照明是否满足操作要求。发现隐患或不正常状态应及时处理并向队值班干部汇报,排除故障后方可开车。
第十七条 坚持大型设备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的原则。正常状态设备运转由操作司机一人承担,监控司机监督操作司机操作程序是否正常。特殊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监控司机应协助操作司机操作紧急停车或操作手动泄压阀,实现紧急制动。
第十八条 原煤生产单位区(科)、队必须制定详细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检修循环周期表,充实检修内容,明确检修执行标准。矿、科、队相关领导要定期查阅各种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记录上签字。
第十九条 必须保证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每天检修时间不少于2小时。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检修时间要求的必须报请本单位机电负责人批准。检修项目必须落实到人,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各种试验,测试整定和校验工作,确保质量并作好记录以备责任追究处理。
第二十条 严把检修质量关,不得停留于设备器件的外观检查,要认真进行分解调整和性能调试,对安全保护、安全制动部件要制定强制性检修更换计划。对检修工作不严、不细、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必须追究责任。关键部位的检修必须逐级汇报,相关单位领导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检修工作。
第二十一条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应做如下检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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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天由维修工检查试验一次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过乘保护、闸间隙保护、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及输送带接头情况;
(二)每班由看守机头人员检查试验一次煤位保护; (三)每天在集中运人前皮带上煤拉空后将皮带速度降在0.5—0.6m/s时,由司机进行一次紧急制动或手动紧急泄压制动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要求方可运送人员;
(四)其它保护装置按规定周期检查试验。
第二十二条 加强液压制动系统的管理,制动油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油品,一般二个月进行一次油质化验,一年更换一次制动油,对不合格的制动油必须更换或处理。阀组、过滤器应一月检查清洗一次,严禁不合格的阀组、滤芯重复使用。制动闸接触面积一季度测调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制动力矩测试,当发生紧急制动或制动不可靠情况时及时对制动系统进行全面测调。盘式制动器的液压管路不得采用橡胶软管,应采用铜管路,且管径必须满足回油速度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严格制定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乘人规定,并张挂在各乘人地点,安检部门应在各乘人地点设置专人把守,从管理上、措施上防止形成人煤混运的条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五条有关规定。
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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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平煤股份公司。
主题词:生产技术 机电 运输 管理 通知
平煤股份公司综合部 2009年6月3日印发 校对人:徐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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