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质疑、答辩
5.结题评审专家组查阅课题研究相关资料,评审课题、形成结题评审意见;其他与会人员休会
6.结题评审专家组组长宣读结题评审意见 7.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表态发言 8.到会领导讲话
第六章 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一般可以按下列三类收集、整理:
1.立项资料,主要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
2.过程资料,主要包括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参考文献,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文章,研讨记录,会议简讯、综述,调查、测查、实验等资料,阶段性成果如论文、著述,课题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7)等
3.结题资料,包括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最终成果如论文、专著等
第二十二条 课题资料按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和制作。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报告文本(《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内容格式见附件8,格式规范如下:
1.题目字样: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报告类别(如开题报告)。2号或小2号(按文字多少选择)、宋体、加粗
2.承担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为准,居中并置于题目下方 3.正文:宋体、小四;段前、段后都为0;行距:固定值20磅
4.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序号用一、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5.二级标题:黑体、小三;序号用(一)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6.三级标题:黑体、四号;序号用1.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7.四级标题:宋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1)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8.五级标题:宋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①”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凡括弧后都不加标点符号。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课题研究经费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使用范围限于资料数据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出版费、管理费和结题评审费等。
第二十四条 在财务制度和本细则规定范围内,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按计划自主支配。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承担课题经费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向经费资助单位和相关部门报送课题经费使用报表和经费决算表。
第二十六条 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中止的课题,停止资助经费拨付;被撤项的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退回资助的所有经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立项的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研究课题和各类专项课题,高校课题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2: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申请表
课题名称 课题批准号 课题类别 课题负责人 课题主研人员 课题参研人员 拟邀请点评专家 课题承担单位意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意见 课题管理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领导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开题会议时间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课题开题申请。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的重点课题开题会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进行,课题承担单位需逐级报送,会议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主持;一般课题的开题会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或专项课题的相关业务部门批准进行,会议由相关管理部门或专项课题的相关业务部门主持。开题会须提前1周申请。
二、本表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开题申请表可直接传真63601328。
三、课题名称请准确填写,不加引号(课题名称中已有的引号除外)、书名号等标点符号,不得使用简称或代称。
四、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以课题立项通知书下达的为准。
五、课题负责人限填1人,以课题立项通知书为准,变更的以批复为准。 六、课题主研人员限填6人,课题负责人不再填入此栏。
七、课题参研人员限填6人,课题负责人、课题主研人员不再填入此栏。 八、开题会拟邀请的点评专家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本地、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专家不得超过2人,邀请出席会议的领导及来宾不填入此栏。
附件3: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申请表
课题名称 课题批准号 课题类别 课题负责人 结题时间 主研人员 参研人员 结题方式(选填) 建议评审专家 课题承担单位意见 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课题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A.通讯结题( ) B.会议结题(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