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计算题(P26第3题)
3.2009年11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年1 2月到20 1 0年l 2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 00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1 000000-7000)×(1-20%)/[1-40%×(1-20%) =1168235.29(元) 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1 168235.29×40%-7000) ×2=920588.23(元)
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
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万元, 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人1 20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2001000-7000)×(1-20%)]/(1-40%×(1-20%×40%)-7000=335294.1 2(元) (2)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1200000×(1-20%)/[1-20%(1-20%)]×20%=228571.43(元)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228571.43=563865.55(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722.68元(920588.23-563865.55)
第八章要求掌握的简答题及案例分析题 三、简答题(P29第1题)
1.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什么要控制增值率?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的20%就是经常讲的“避税临界点\纳税人应根据避税临界点对税负的效应进行纳税筹划。免征土地增值税其关键在于控制增值率。
设销售总额为×,建造成本为Y,于是房地产开发费用为O.1 Y.加计的20%扣除额为O.2Y,则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 X×5%×(1+7%+3%)=0.055×
求当增值率为20%时,售价与建造成本的关系,列方程如下: [ X-(1.3Y+0.055X)]/(1.3Y+0.055X)=20% 解得:×=1.67024 Y 计算结果说明,当增值率为20%时,售价与建造成本的比例为1.67024。可以这样设想,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时,如果所定售价与建造成本的比值小于1.67024,就能使增值率小于20%,可以不缴土地增值税.我们称1.67024为“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即在销售普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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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住宅时.销售额如果小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67024倍。就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在会i-t-资料上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而建筑面积(或可售面积)是已知的,单位面积建造成本可以求得。如果想免缴土地增值税,可以用“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控制售价。 四、案例分析计算题 (P29第2题)
2.甲房地产公司新建一栋商品楼,现已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该商品楼一层是商务用房,账面价值1000万元。有三个经营方案:一是对外出租,年租金120万元;二是本公司开办商场;三是以商务用房对外投资。
计算分析哪种方案对甲公司比较有利? 方案一:对外出租
应纳营业税税额=l 200000×5%=600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7%+3%)=6000(元1 应纳印花税税额:1 200000×0.1%=1200(元1 应纳房产税税额=1 200000×1 2%=144000(元’)
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000+6000+1 200+l44000=211200(元) 方案二:甲公司自己开办商场,则只缴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税额=1 0000000×(1-30%)×1.2%=84000(元) 节省税赞=2ll 200-84000=127200(元) 其中房产税节省60000元。
方案三:以房产投资,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由被投资方按房产原值作为汁税依据缴纳房产税,缴纳的房产税同方案二。但本方案投资方不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甲公司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这实际上是以联营投资名义变相出租房产,根据税法规定,出租方应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补充中央电大午间直播课堂复习课第八章案例。
某公司拥有一幢库房,原值1 000 万元。如何运用这幢房产进行经营,有两种选择:第一,将其出租,每年可获得租金收入120 万元;第二,为客户提供仓储保管服务,每年收取服务费120万元。从流转税和房产税筹划看,哪个方案对企业更为有利(房产税计税扣除率30%,城建税税率7%,教育附加费率3%)?
方案一:对外出租
应纳营业税税额=l 200000×5%=600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7%+3%)=6000(元) 应纳印花税税额:1 200000×0.1%=1200(元1 应纳房产税税额=1 200000×1 2%=144000(元’)
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000+6000+1 200+l44000=211200(元) 方案二:为客户提供仓储保管服务, 应纳营业税税额=l 200000×5%=600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7%+3%)=6000(元) 应纳印花税税额=1 200000×0.1%=1200(元) 应纳房产税税额=1 0000000×(1-30%)×1.2%=84000(元) 节省税=2ll 200-(60000+6000+1200+84000)=60000(元) 其中房产税节省60000元。
今天的纳税筹划教学活动到此结束!
最后,祝大家学习、工作、考试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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