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法》第六十八条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3)《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二、三款 7、对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
(2)《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三款
8、生产者或进口商未按规定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
法律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9、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
法律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0、责令停止建设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电力建设项目 法律依据:《电力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11、责令电力企业改正减少农业和农村用电指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
(1)《电力法》第六十七条
(2)《供用电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2、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的,限期治理 法律依据:《节约能源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13、对新建国家明令禁止新建的高耗能工业项目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投入生产或者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二条
14、对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的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法律依据:《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三条
15、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系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核实
法律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六条
16、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法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电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
17、对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及用户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电力法》第七十四条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四条
(3)《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四十六条 1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二十三条 (2)《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19、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二十七条 (2)《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20、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十三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21、信息工程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十四条 22、信息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