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制度~重点串讲(5)

2019-04-15 12:01

身上,颁布了一系列“不可容忍的法令”,这些法令针对的殖民地是北美殖民地。 (单选)第一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由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 (单选)“联邦只是一个脆弱的友好联盟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统一的国家,好似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造成这种情况的法令是《联邦条例》。

(单选)美国历史上决定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和强有力的政府的会议是费城制宪会议。 (单选)“立法权属于由参议员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这句话表明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 (多选)启蒙时代所确立的资产阶级国家基本政治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自由、平等、法治、人权。

(多选)《独立宣言》明确宣告或体现的精神包括主权在民、保障人权、促进平等、张扬法治。 (简答)简述西方议会的建立时期时,议会政治的基本特征。 (1)以夺取政治权力、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为主要政治任务;(2)重申启蒙时代所确立的资产阶级国家基本政治原则;(3)议会不断加强权力,完善其内部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简答)简述西方议会的功能调整时期时,议会调整的主要特征。 (1)议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受到挑战,其传统的立法功能有所削弱;(2)随着西方各国行政权力的膨胀,议会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决策的中心地位不复存在;(3)与立法功能的退化相对照,议会的其他功能却日显突出。

(单选)西方国家一般对议员有职业资格要求以及职业不相容要求的规定。 (多选)魏西方议员的产生方式包括选举、任命、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 (单选)两院制的议会,下院议员一般的产生方式是选举。

(单选)“选举团按省组成,由本省的国民议会议员、省议会议员、本省各市镇议会议员组成”,这句话描述的国家是法国。

(单选)“上院议员由下院议员互选四分之一担任”这句话描述的国家是挪威。 (单选)女王有权任命终身贵族的国家是英国。

(单选)由各州政府按人口比例指派3至6名州政府成员组成的是德国。

(单选)议员参与政治活动.行使政治权力的基础是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多选)由选举产生上院议员方式主要有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间接选举产生、由下院议员互相选举产生。

(多选)由间接选举产生上院议员的国家具体包括法国、荷兰。

(单选)标志议会民主政治和议员言论自由的重要内容是议员的特权。 (单选)议员最基本的职权是提案权。

(单选)被喻为“内阁制国家议会议员代表选民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的是质询权。 (单选) P176 “两院得各做关于国政之调查,并要求有关证人出席及提出证言与记录”,这句话最有可能出自日本宪法。

(单选)标志议会民主政治和议员言论自由的重要内容是议员的特权。

(单选) “两院议员在议会内所有的发言、演说、动议、投票及表决等,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这句话指的是议员的言论免责权。

(多选)议员职权的具体内容包括提案权、质询权、讨论和表决权。

(简答)P176简述西方国家的议员有哪些特权。(1)人身保护权,西方国家的议员一般享有特殊的人身保障,即非经议会批准不受逮捕或审判的豁免权利。(2)言论免责权,即议员在议会内的所有发言、演说、动议、投票及表决等,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3)议员的生活保障权,即议员享受各种经济福利和生活待遇的特权。

(名词解释)言论免责权是议员的特殊言论自由,两院议员在议会内的所有发言、演说、动议、投票及表决等,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均不得以种种理由加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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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法律规定或依据宪法惯例必须履行的责任或必要的行为约束”,这句话指的是议员的义务。

(单选)西方国家议会的选举周期一般是3—5年。

(单选)各国政府中,绝大多数实行的负责制是首长负责制。

(多选)议员的生活津贴包括出席会议的旅途津贴、会期住房津贴、会期伙食津贴。 (多选)西方国家议会的体制形式主要包括一院制、两院制。 (多选)下议院又可称为平民院、众议院、国民议会。

(名词解释)一院制是指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目前,实行一院制的国家有丹麦、芬兰、西班牙、希腊、葡萄牙、瑞典等。

(名词解释)两院制则足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个议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目前,实行两院制的国家有英、美、法、德、日、荷兰等。 (简答)简述一院制的主要优点。

主张一院制的学者认为:(1)一院制机构单一,程序简便,利于行使权力;(2)一院制能提高立法效率,有利于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革;(3)一院制便于对行政的监督。 (单选)“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它们通过相互的反对权彼此钳制”,这句话体现了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

(多选)影响一国的议会采用哪种院制形式的因素有该国实际情况、人们的观念、客观的历史背景。

(单选)有“议会主持人”之称的是议长。 (单选)议会组织结构的核心要件是议长。 (多选)议会的领导机构类型有个人、集体。 (单选)“国会中最有效的工作就是在离开众议院或参议院议员席的常设委员会中进行的”,这句话是出自威尔逊。

(多选)设有专门委员会的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荷兰、西班牙。

(名词解释)常设委员会指在议会一届会期或一次会期期间一直存在和进行活动的委员会,一般在每届新议会成立时组成,任期与议会一届任期或一届会期相同。常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是审议议案.并对政府行政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简答)简述议会党团的主要类型。

按照组成的政党数量不同,议会党团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1)由一个政党单独组成本党的议会党团。在大多数政党里,当其议员达到一定数量时都会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并以该党的名称命名:(2)由两个以上的政党的议员组成个议会党团。如联邦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联台组成基督教党团:(3)跨国议会党团。在某些区域性国家组织的议会中,由各成员国有关政党的议员组成议会党团。

(简答)简述议会党团的主要职责。P183

议会党团的职责主要包括:(1)协凋本党议员或联盟党团议员在议会的行动和确定对其他党派提出的议案的态度;(2)组织指挥本议会党团在议会及各种委员会中的活动:(3)选择议会中的盟友和对手;(4)观察、研究议会内政治的发展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5)参与、争夺对议会事务的领导,提名议会中需要选举产生的职位(如议长、政党领袖、各种委员会的主席和委员)的本党候选人。

(单选)议会党团全体会议是议会党团的最高决策机构。 (单选)议会最重要的权力是立法权。

(多选)议会党团的领袖包括执政党领袖、反对党领袖、多数党领袖、少数党领袖。 (名词解释)立法权即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是西方国家议会的基本权力,也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是议会发挥立法功能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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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弹劾权是议会对违法、失职的政府首脑和高级行政官、高级法官进行控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它有别于普通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追究,是由立法机关提起的。 (单选)被喻为“钱袋子权力”的是财税监督权。

(多选)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主要包括质询、听证、调查、弹劾、倒阁。

(单选)“议会或议员为了解某一情况,传唤或接受有关政府官员、利益集团代表和公民个人到议会或议会常设委员会作证”,这句话描述的是听证。 (名词解释)听证是议会、议会常设委员会或议员为了解某一情况,传唤或接受有关政府官员、利益集团代表和公民个人到议会或议会常设委员会作证,说明和证实某些情况。 (简答)简述国外议会中议会行使倒阁权的几种方式。 (1)议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某一重要政策的议案;(2)议会否决政府就某一项政策向议会提出的要求给予信任的议案;(3)议会通过决议对政府的行为和政策进行谴责,即通过“谴责决议案”;(4)议会通过对内阁或政府中某一重要成员(首相或内阁部长)的不信任案;(5)议会通过一项反对政府提案的反提案。 (单选)德国的弹劾制度是“由两院中任何一院单独提出或由两院联席会议提出,再由宪法法院审判”。

(单选)从一定意义上说,议会立法质量的好坏,取决于议会程序是否健全和规则是否科学合理。 (论述)P190试述西方议会的权力。

(1)立法权;立法权即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是西方国家议会的基本权力,也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是议会发挥立法功能的主要原因。立法权包括立法创议权、通过法案权和修正权。(2)预算权:预算权即同意预算权,是西方国家议会的传统权力,直接从等级会议的同意国王征税权发展而来,也是议会制约政府的重要手段。(3)监督权:监督权是议会监督政府的职权,即议会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对政府的监督是各国议会的基本职权,这是议会作为主权者人民的代表对政府进行经常性控制的一种手段,体现主权在民思想。议会对政府的监督有以下几种方式:①质询:质询是非总统制国家中议会对政府实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权力。依据质询权,议员可以向政府官员就其施政方针、行政措施及其他事项进行质询,并要求政府予以答复;②听证:听证是议会、议会常设委员会或议员为了解某一情况,传唤或接受有关政府官员、利益集团代表和公民个人到议会或议会常设委员会作证,说明和证实某些情况;③调查:调查权是议会监督政府的固有权力。立法必须掌握充分的信息和通晓立法所调查的对象,才能制订出正确和完善的法律;④倒阁:倒阁权存在于议会内阁制以及半总统制国家。在这些国家,内阁必须得到议会的支持和信任,若议会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必须集体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倒阁权被认为是议会监督政府最重要、最有效、最具威胁性的一种手段;⑤弹劾:弹劾权是议会对违法、失职的政府首脑和高级行政官、高级法官进行控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它有别于普通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追究,是由立法机关提起的。 (单选)立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审议法案。

(单选)法国国民会议采用的议案审议方法是一读程序。 (单选)在英国,上院对下院的议案只有搁置权。

(单选)在美国,议案成败的关键阶段是委员会的审议。 (多选)英国的三读程序主要包括一读、二读、三读。 (简答)简述美国审议法案的三读程序。

美国的三读程序与英国有所不同,法案审议的程序是:(1)一读:在全院宣读法案的名称和法案的要点,表决若通过则列人该院议程,法案即由议长提交相关的常设委员会审议。(2)委员会的审议:这是议案成败的关键阶段,委员会对送来的法案拥有近乎绝对的处置权,可以决定是使其快速通过,或是搁置拖延,或是大幅度修改,或是干脆否决。(3)二读:议长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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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审议报告后,要向全院大会宣读经委员会修订的法案全文,这就是二读。二读如获通过,即将该议案编入相应的议程。(4)全院辩论:议院按照议事规则,在议长或议长指定的议员主持下展开发言辩论。(5)修正案表决:辩论结束后,先对法案的各种修正案进行表决。(6)三读;在对法案进行最后的文字修改后向全员大会宣读,并进行最后表决。

(多选)p102在西方国家,议会对法案的公开表决方式,一般采取呼声表决 点票表决 唱名表决 起立表决。

(名词解释)所谓公布法律,指议会通过的法律在法定刊物上予以正式公布,使该法律正式生效。

(简答)简述公民复决的主要方式。

(1)强制性或必要的公民复决:指某些特定的法案经议会通过后,必须交公民复决。法国1958年宪法规定,修改宪法的草案或提案应由两院以相同的文本表决通过,经公民投票通过后才能生效。(2)有条件的强制性公民复决:指某些由议会通过的法案,是否要交公民复决,由国家元首、政府或一定数目的议员来决定。如在奥地利,议会可根据多数议员的决定,将通过的法案交全民公决。(3)请求性的公民复议:指对于议员通过的法案,可根据一定数量的议员或公民的请求而提交全民公决。

(多选)非常会议主要包括紧急会议、特别会议、临时会议。

(名词解释)公开原则是西方国家议会的普遍原则,指议会活动在国民的监视和批评下进行,议会会议公开举行,议院大会允许外人旁听,允许新闻媒介跟踪报道以及公开发表议事记录。

(名词解释)秘密会议就是除了议会议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出席的会议,同时不得旁听,不得报导,议事记录也不得发表。

第6章 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

(单选)在古代社会,国家权力的最高执掌者和体现者是国家元首。 (单选)在古代社会.君主被称为国家元首。

(单选)在现代民主国家,国家的象征是国家元首。

(单选)在现代民主国家,主权国家对内和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元首。 (单选)专门行使代表和象征国家的职能的机构是国家元首。 (单选)领导和指挥中央政府工作的行政首长是政府首脑。

(多选)广义的政府主要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

(单选)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分别由两人担任的议会君主制国家是日本。

(单选)将国家元首划分为个人元首和集体元首的依据是担任国家元首职位的人数。 (单选)个人元首又被称为个体元首。

(单选)瑞士的联邦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为4年。 (多选)属于国家元首的特征的有对外代表国家、对内象征国家最高权力、依照宪法行使元首职权。

(多选)属于国家元首职权的有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统率武装力量、宣布赦免、颁发荣典。 (多选)国家元首制度的类型多种多样的原因主要有政治体制的差异、文化传统的差异、历史进程的差异、民族特性的差异。

(多选)p197实行个人元首制的国家主要包括英国、美国、法国、日本、意大利、俄罗斯;实行集体元首制的国家主要有瑞士 圣马力诺和安道尔。 (简答)简述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家的含义。

在国际活动中,由国家元首充当国家的最高代表,他是国家主权和独立的化身,并在对外交往中代表整个国家。围家元首的言论被视作其国家的声音,而行为也被视作其国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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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当国家元首向外国派遣使节或接受外同使节递交的国书时,他不是以个人的身份而是作为国家的象征来行事的。因此,国家元首在国际活动和国际交往中享受最高规格的国家礼遇,并且在外国领土上享有完全的外交豁免权,而外国对他的尊重事实上体现的是对其所代表的国家的尊重。

(单选)主要适用于共和制国家的元首类型是选举的国家元首。 (单选)国家元首的具体称谓多种多样。

(单选)在国家元首的具体称谓中使用最多的是国王。 (草选)“国王不能犯错误”这句话描述的是虚位元首。

(名词解释)虚位元首是指国家元首只履行象征性、礼仪性的职责而缺乏对国家的实际管理权力。

(名词解释)P198在英国,从理论上说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是大权独揽的统治者,但实际上许多法律规定的王权都不由英王本人亲自行使,而由议会、内阁、法院等以英王的名义行使。这就是所谓的“临朝而不理政”。

(单选)立法过程中最后的也是必要的一道工序是公布法律。

(多选)属于实权元首类型的国家实行二元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实行总统制共和制政体的国家、实行半总统制共和制政体的国家。

(多选)在二元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的大权主要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军事。 (多选)国家元首公布法律权的情况主要包括仅有签署权而没有否决权、既有签署权也有否决权。

(单选)识别国家元首的重要标志是统帅军队权。

(单选)参议院批准条约需获得出席参议员的2/3同意才能通过 (多选)国家元首外交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外国签署国际条约、接见外国来使、接受外国来使递交的国书、派遣驻外使节。

(多选)国家元首统帅军队权的具体内容包括调动军队、任命将帅、宣战媾和。 (名词解释)发布命令权就是国家元首采取发布命令、敕令或者规则等的方式用来补充立法权的一种重要权力。

(多选)可以由国家元首来任免的有政府首脑、驻外大使、驻外公使、法官、高级军队。 (多选)国家元首的特殊待遇主要包括外交特权和尊荣、不受司法管辖的特权,享有物质生活的特殊待遇。

(名词解释)元首的赦免权是指以命令的方式赦免罪犯或给已定罪的罪犯减轻刑罚的权力,包括大赦和特赦,前者适用于某一时期内犯某类罪的所有罪犯,而后者仅针对特定的人。 (单选)政府被西方很多学者看 做国家的要素之一。 (多选)属于美国总统的特殊待遇的有年薪20万美元、旅行和招待费12万美元、专用游艇、与家人居住在白宫、18架喷气机。

(单选)西方内阁的人数规模最常见的为15~~25人。

(单选)用来指代政府中起领导作用的决策机构的是内阁。 (单选)近代内阁出现于18世纪的英国。

(单选)内阁成为英国政治生活的中心是在18世纪初期。 (单选)内阁制又被称为议会内阁制。

(多选)目前西方国家政府体制的类型主要有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制、委员会制。 (论述)试述在英国内阁发展过程中值得注意的变化。 在英国内阁的发展过程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变化,一是内阁中贵族影响下降乃至趋于消失。19世纪中叶前,上院与下院的权力大致平衡,故而内阁中贵族成员与下院议员的人数基本相当,首相也大多出身于贵族。选举制度的改革打破了这种平衡,民选的下院开始被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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