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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全面剖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重要的税种,本文将对其基本概念予以阐述,后期将对其重要内容进行深度剖析,限于本人对其的理解,如有错误,望阅读者多提宝贵意见。 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税率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税收负担高于企业所得税。实行这样的税率结构和负担水平,一方面,可以对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通过较低税率体现优惠政策;另一方名,对取得过高收入,尤其是对炒买炒卖房地产获取暴利的单位和个人,能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 税率30@P`%增值率
0P0 0%速算扣除系数055%三、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1、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2、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本文只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纳税规则,其他本文不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