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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为M30,或细石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4.6.4当锚杆基础不满足无筋扩展基础条件时,应按照扩展基础进行底部配筋。所有的锚杆基础均应计算基础顶部力矩(图4.6.4),进行顶部配筋,基础顶部配筋量不宜少于φ8@200。
基础顶部的力矩可按下式计算:
Mc?1.35QtC (4.6.4)
式中 Qt—— 按作用效应标准组合的基础底
面一侧的总拔力值(kN);
C—— 拔力合力作用点到柱(墙)或基
础台阶边缘的距离(m)。
图4.6.4 锚杆基础顶部配筋 4.6.5岩石锚杆基础的基座应与基岩连成整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锚杆孔直径,一般取三至四倍锚杆直径,但不应小于一倍锚杆直径加50mm。锚杆钢筋的锚固长度应大于40d,锚杆中心间距不小于6d1,锚杆到基础的边距不应小于150mm,锚杆钢筋离孔底距离宜为50mm。
图4.6.4普通锚杆基础
d1—— 锚杆孔直径; l —— 锚杆的有效锚固长度;
d —— 锚杆直径;
2 锚杆插入上部结构的长度,应符合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
3 锚杆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锚杆应按作用效应基本组合计算的拔力,并按钢筋强度设计值计算其截面;
4 灌孔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30(或C30),灌浆前应将锚杆孔清理干净,并保证灌注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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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基础的抗拔稳定计算
4.7.1承受上拔力的独立基础、锚板基础等,均应验算抗拔稳定性。扩展基础承受上拔力时,在验算其抗拔稳定性的同时,尚应按上拔力进行强度和配筋计算,并按计算结果在基础的上表面配置钢筋,配筋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4.7.2基础抗拔稳定应采用土重法计算。
4.7.3采用土重法时铁塔基础的抗拔稳定应按下式计算(图4.7.3)
F?Ge?R1?Gf?R2 (4.7.3)
式中 F—— 基础的受拔力(kN)(对应第4.1.3条第3款组合值); 按《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附录D计算,Ge—— 土体重量(kN),
此时土的计算重度?s可参照表4.7.3-1采用;当基础上拔深度
ht?hcr时,取基础底板以上、抗拔角?0以内的土体重,见图4.7.3(a);当基础上拔深度ht?hcr时,取hcr以上、抗拔角?0以内的土体重和高度为?ht?hcr?的土柱重之和,见图4.7.3(b);
Gf—— 基础重(kN),按基础的体积与容重计算;
?0—— 土体重量计算的抗拔角,可参照表4.7.3-1采用;
hcr—— 土重法计算的临界深度(m),按表4.7.3-2采用;
?R1—— 土体重的抗拔稳定系数,可用2.0;
?R2—— 基础重的抗拔稳定系数,可用1.4。
(a)基础上拔深度ht?hcr (b)基础上拔深度ht?hcr
图4.7.3 土重法基础抗拔稳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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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7.3-1土的计算重力密度?s和土体计算抗拔角?0
粗砂、中砂、碎粘性土、粉土 石土、风化岩石 类别 坚硬、硬塑 密实 可塑 中密 软塑、流塑 中密~密实的 稍密 的 密实的 稍密~密实稍密~松散 细砂 粉砂 砂类土 碎石土、?s(kN/m) 317 25° 16 20° 15 10°~0° 17 28° 16 26° 15 22° 15 0° ?0
表4.7.3-2土重法计算的临界深度
临界深度hcr 圆形基础 砂土、碎石土、岩石 粘性土、粉土 粘性土、粉土 粘性土、粉土 稍密的~密实的 坚硬的~硬塑的、密实的 可塑的、中密的 软塑的、稍密的 2.5d 2.0 d 1.5 d 1.2 d 方形基础 3.0b 2.5 b 2.0 b 1.5 b 回填土类别 密实情况 注:1公式(4.7.3)对非松散砂类土适用于ht对粘性土适用于ht/b?4.5和 /b?5.0和ht/d?4.0;
ht/d?3.5。
2 当铁塔结构的基础有可能处于地下水面以下或有可能被水淹没时,土重和基础重标准值均应减去水的浮力。
3按土重法计算时须确保填土密度达到和超过表中?s。当对基础开挖方式及施工质量无把握时抗拔角
?0可按0度取用。基础上拔深度内有多层土时,?0可按加权平均值估算。
4上拔时的临界深度hcr即为土体整体破坏的计算深度。 5d、b分别为圆形基础的直径和方形基础的边长。 6当矩形基础的长边l与短边b之比小于3时,可折算为d度hcr采用。
?0.6?b?l?后,按圆形基础的临界深
4.7.4采用土重法时倾斜拉绳锚板基础的抗拔稳定应按下式计算(图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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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0hcrht-hcr100b(或d)1b(或d)ht
(a)锚板上拔深度ht?hcr (b)锚板上拔深度ht?hcr
图4.7.4 拉绳锚板基础的抗拔稳定计算
Fsin??Ge?R1?R2?Gf (4.7.4)
式中 F—— 垂直于锚板的拉绳拔力(kN)(对应第4.1.4条第3款组合值);
Ge—— 土体重量(kN),可按《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附录D计算;
Gf—— 拉绳锚板基础重(kN);
?—— 拔力F与水平地面的夹角;
?R1、?R2 —— 同第4.7.3条。
注:1 公式(4.7.4)仅适用于??45?。当??45?时,考虑土体剪切作用,可按《高耸结构设
计规范》GB50135-2006附录D.0.3计算。 2 浮力按第4.7.3条注2。
4.8 铁塔基础接地网
4.8.1接地体上端距地面宜不小于0.7m。在寒冷地区接地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在土壤较薄的石山或碎石多岩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接地体埋深。 4.8.2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5m的热镀锌钢材、铜材、铜包钢等接地体,也可根据埋设地网的土质及地理情况确定。垂直接地体间距不宜小于5m,具体数量可根据地网大小、地理环境情况确定。地网四角的连接处应埋设垂直接地体。
4.8.3 在大地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当地网接地电阻值难以满足要求时,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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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延伸辐射形接地体,也可采用液状长效降阻剂、接地棒以及外引接地等方式。 4.8.4当城市环境不允许采用常规接地方式时,可采用接地棒接地的方式。 4.8.5水平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扁钢或铜材。水平接地体应与垂直接地体焊接连通。
4.8.6接地体采用热镀锌钢材时,其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的壁厚不应小于3.5mm。 2.角钢不应小于50mm×50mm×5mm。 3.扁钢不应小于40mm×4mm。 4.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
4.8.7接地体采用铜包钢、镀铜钢棒和镀铜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镀铜钢棒和镀铜圆钢的镀层厚度不应小于0.254mm.
4.8.8除在混凝土中的接地体之间所有焊接点外,其他接地体之间所有焊接点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4.8.9接地装置的焊接长度,采用扁钢时不应小于其宽度的2倍;采用圆钢时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
4.8.10移动基站地网应由机房地网、铁塔地网或者由机房地网、铁塔地网和变压器地网组成。
4.8.11铁塔位于机房旁边时,铁塔地网应采用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将铁塔地基四塔脚内部金属构件焊接连通组成铁塔地网,其网格尺寸不应大于3m×3m。铁塔地网与机房地网之间应每隔3m~5m焊接连通一次,且连接点不应少于两点。 4.8.12基站地网的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0Ω。接地电阻值可按《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附录E的规定确定。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可不对基站的工频接地电阻予以限制,应以地网面积的大小为依据。地网等效半径应大于10m,地网四角还应敷设10m~20m的热镀锌扁钢作辐射型接地体,且应增加各个端口的保护和提高SPD通流容量、加强等电位连接等措施予以补偿。土壤电阻率可按《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附录F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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