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作文参考评分标准(见以下“作文分项评分表”)
作文分项分等评分表 项目 内容 (30分) 一等 30—23 切合题意 中心突出 内容充实 情感真挚 20—16 语言准确、 流畅、生动 6 结构严谨、 条理清晰 4 卷面整洁、 字体工整 二等 22—16 符合题意 中心明确 内容较充实 情感真实 15—10 语言准确、通顺 5 结构完整、 条理较清晰 3 卷面较整洁、 字体端正 三等 15—11 基本符合题意 中心基本明确 内容单薄 情感基本真实 9—6 语言基本通顺 4—3 结构基本完整、 条理基本清晰 2 卷面基本整洁、 字体清楚 四等 10—0 偏离题意 中心不明确 内容空泛 情感不真实 5—0 语言不通顺, 语病多 2—0 结构不完整、 条理不清晰 1—0 卷面不整洁、 字迹难辨 语言 (20分) 结构 (6分) 文面 (4分) 其他说明: (1)文章没有题目,扣2分;改变题目,扣2分。
(2)抄前面的几篇阅读文章的只给题目分。改编前面的阅读文章的5分之内评分。 (3)字数不足者,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①300字以上的作文按照评分标准分项打分,少50字扣1分,在给分板的扣分项目里进行;
②300字以下的在20分里打分,不再扣字数分;300-400字之间的作文可以按照①或者②的标准进行,阅卷老师灵活掌握;
③100-200字,总分不超过15分;不足100字,总分不超过10分,均不再分项评分。 (4)作文字迹不工整,以致需费力辨认者,不论内容与语言如何优秀,其得分不得上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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