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罚则 如加收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 4.关于增值税: 概念 增值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分类(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不利于鼓励投资,但可以保证财政收入; 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计算比较困难,不易广泛采用 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最简便、最规范; 指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超过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生产/加工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进项税,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且年应税销售额>30万 3、非企业性单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税率 应纳税额 ①基本税率17%: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还包括运费收入 ②低税率13%:销售粮油、水煤气、图报志、农(农机零部件除外)肥料、农业产品等 销项税额 销售额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看书 看书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指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税法规定的标准以下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其适用的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 生产、提供应税劳务及为主的: 年应税销售额≤50万 2、 其他的: ⑴年应税销售额≤80万 或⑵>标准的,但为①个人②非企业性单位③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务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消费税: 概念 计税 纳税人 税目和税率 应纳税额 (这块最主要看书上的例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应税消费品实行单一比例税率; 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实行单一定额税率; 卷烟、白酒同时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征收) 题、) 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地点 免征 ①育养、医疗、殡葬服务、婚介 ②教育、勤工俭学劳务 ③农牧业的业务 ④门票收入(公园的除外) 6.关于营业税: 概念 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营业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纳税人 税目和税率 应纳税额 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 交(交通运输业)建(建筑业)邮(邮电通信业)体(文化体育业)3% 娱(娱乐业) 5%—20% 金(金融保险业)服(服务业)转(转让无形资产)销(销售不动产)5% 1、运输公司的:应纳税额=营业额【售票收入总额-联运业务支出】×3% 2、歌舞厅的:应纳税额=营业额【各项收入总额】×5-20% 3、房地产公司的:(算两个营业税) ①按建筑业算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3% ②按销售不动产算应纳税额=营业收入×5%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 7.企业所得税 概念 指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征收对象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纳税申报
8.个人所得税 概念 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境内外所得无限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期不满1年(境内所得有限纳税)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5%----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收入总额;2.不征税收入;3.扣除项目;4. 居民企业以企业注册登记地为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以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征期终了日 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自实际经营终止60内,汇算清缴当期企业所得税; 应税项目和税率 免征 见书:3类,11个应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等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规发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退休费等8)各国驻华人员所得 孤残烈所得;受灾损失;其他的 年所得>12万的(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1年的个人)需申报个税,申报期限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2.代扣代缴 减征 征收管理
13.税款征收方式:(遵照编码顺序) 方式 1.查账征收 2.查验征收 3.查定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5.代扣代缴 6.代收代缴 7.委托代征 8.其他方式
9.关于征税对象和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 项目 公式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额(2000)(境内工作的中国公民)(而外籍人员和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还再减附加减除费用额2800)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公式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12*2000)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税率及例题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表及例题见教材 适用范围及内容 比较健全的 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 生产不固定、税源分散、账册不健全的 征收零散税款 ①代收代缴②代扣代缴③委托代征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征收 项目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税率及例题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表及例题见教材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表及例题见教材 3、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其他所得:按次征收: 项目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须减除费用 稿酬所得(税率20%减征30%为税额式减免):须减除费用 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其他所得(税率20%):无须减除费用,但财产转让可减合理费用 公式 假定每次收入为X ①X≤4000元,则应纳税额=(X-800)*20% ②X>4000元,则应纳税额=X(1-20%)*20% 假定每次收入为X ①X≤4000元,则应纳税额=(X-800)*20%*(1-30%) ②X>4000元,则应纳税额=X(1-20%)*20%*(1-30%) 假定每次收入为X 则应纳税额=X*20% 10.税务登记 1.开业登记 2变更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 4注销登记 30日内申报 30日内变更 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 ①依法终止纳税义务:15日内 ②住所、经营地变化:30日内 ③被吊销营业执照:15日内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6.纳税人税种登记 连续12个月内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须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受理起3日内登记 7.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自扣缴义务发生30日内登记 11.发票开具与管理: 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同意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开具要求 12.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 1.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申报;4.简易申报;5.其他方式
14.税务代理: 概念 特点 税务代理人依法代理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1.中介性;2.法定性;3.自愿性;4.公正性; 业务范围 看书 15.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税收检查 (一).税收保全措施: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1)通知银行冻结相当的税款(解冻为1日内) 2)扣押、查封相当的税款的东西 (二).税收强制执行: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1)通知银行扣缴税款 2)拍卖或变卖相当的税款的东西 法律责任 一、包括: 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二、不包括: 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算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一处以外的住房)的其他生活用品 (一).税务违法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没收财产;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5.停止出口退税权; (二).税务违法刑事处罚:(形式:从拘役、有期徒刑到死刑) (三).税务行政复议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1.关于国家预算: 法律 概念 原则 作用 构成 预算管理的职权 看书 1.预算法;2.预算法实施条例; 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 1.公开性;2.可靠性;3.完整性;4.统一性;5.年度性; 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应监督作用; 1.中央预算;2.地方预算;3.总预算;4.部门单位预算;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监督);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各部门的职权; 2. 各单位的职权; 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经济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包括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等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预算收入 收入划分 预算支出 预算审批 预算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