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着眼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化农村产权、土地、林地、地票、金融、户籍制度等改革,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三权抵押”、“户改”等改革,稳妥开展“农房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改革试点”,推动“城乡社保、医疗体制接轨”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要着力抓好“三农”和“两翼”薄弱环节。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统筹城乡改革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基础也在农村。要紧紧抓住“三农”这一“短板”,在工业化、城镇化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力度,既为农村“输血”,又为农村构建“造血”机制,推动城乡良性互动共促。要坚持科学规划,强化协作带动,推动“一圈两翼”优势互补、协同共进。“一圈”要率先发展、做优做强,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行区。“两翼”要强化基础设施,发挥后发优势,努力追赶发展。渝东北地区要建成长江上游生态经济示范区,致力建设和谐繁荣新库区。渝东南地区要建成武陵山区特色经济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只要各方努力,这个区域发展定位,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要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双驱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犹如鸟之双翼,只有互动并促,方可比翼齐飞。要统筹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功能。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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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要高水平建设现代大都市,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强化产业承接、交通疏解、公共服务分担等重要功能,区县城建设要充分发挥对县域经济的带动作用,重视中心镇和小城镇建设,努力发挥衔接城乡的纽带作用。要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坚持开发式扶贫,让农民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园。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要始终把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作为战略任务。要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级煤炭储运基地。要加快实施重大电源电网项目,建设覆盖所有区县的天然气供给网络。要加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旱涝保收、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能力。要加强库区水环境和消落带治理,因地制宜搞好城乡绿化,积极建设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示范区,努力实现绿色发展,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这些任务直接攸关人民的生产生活,我们务必抓住机遇,抓出成效,力争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城乡“一体化”,全市“一盘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对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一圈”带动“两翼”的新格局。唯此,就一定能够把重庆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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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积极作为 实实在在造福民生 ——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之五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根本要求。党代会报告鲜明地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这一庄严承诺,充分彰显了市委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顺应了全市人民对幸福美满生活的新期待。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改革越深入,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民生工作。只有切实保障和持续改善民生,经济社会才能协调发展,人民群众才能过上富足而有尊严的生活,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未来五年,重庆要实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在西部“三个领先”,就是要在发展中实实在在改善民生,在改善民生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与富民兴渝的有机统一。
发展是硬道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石。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城乡、区域差距很大,仍然处在欠发达阶段,仍然属于欠发达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政府职能,不断夯实民生改善的物质基础,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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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民生是指民众的生存、生活、生计,通常指“衣食住行用、生长老病死”。要立足实际,扶持创业兴业,切实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要坚持教育优先,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住有所居;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城乡医疗服务和居民健康水平;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党代会报告提出的这些措施实实在在,没有高指标和空口号,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幸福追求没有终点,民生改善永无止境,改善民生也要按规律办事。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牢固树立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的思想,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寅吃卯粮”、“竭泽而渔”,切实把人力财力物力用在“刀刃”上,落实到增进老百姓的福祉上。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把发展经济摆在首要地位,坚持效率优先原则;要在经济发展中着力改善民生,体现公平原则。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人民主体的关系,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政府“包揽一切”;人民幸福生活要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去创造,发展必须依靠人民,要把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能量充分激发出来,形成改善民生的强大内生动力。要处理好加大投入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加大投入就要继续实行一般预算支出向基层和区县倾斜的政策,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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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的关键点上;要善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既尊重群众首创,又要搞好制度设计,从基本面和可持续性上,不断促进民生改善。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改善民生是发展之本、和谐之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公务,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交出一份温暖幸福的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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