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滞期费:在约定的允许装卸时间内未能完成装卸任务,致使船舶在港内停泊时间延长,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该补偿给船方的补偿金。
? 速遣费:在约定的允许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给予租船人的奖励。
? 海运提单: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
? 清洁提单: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未经加添明显表示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
? 联运提单:如果货物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运输运达目的港,而其中有一段是海运时,如海陆、海空联运或海联运所签发的提单。
? 指示提单:不列明收货人,可凭背书进行转让,有利于资金的周转,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普遍。
? 商品检验:买卖双方确认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了合格货物的依据,也是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 ? FOB术语: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责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CIF条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按期在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往约定目的港的船上,办理保险手续,并负责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 象征性交货:卖方按合同规定在装运港口将货物装船并
21
向买方提交约定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全套合格装运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 商业发票: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 交单:出口商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的不同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
? 出口信贷: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本国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 国际代理(保付代理业务/承购应收帐款业务):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口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购应收帐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即保理商,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 福费庭: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并经进口商往来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5-6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获得贷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
? 总代理: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除了有权代理委托人进行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
? 独家代理:在代理协议规定的时间、地区内,对指定商品享有专营权的代理人,即委托人不得在以上范围内自
22
行或通过其他代理人进行销售。 ? 佣金代理(一般代理):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 ? 寄售:出口商委托国外代销商向用户进行现货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
? 拍卖:专门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货物公开展示,由买主出价竞购,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 ? 技术:制造一种产品、采用一种工艺或提供一项服务所涉及的系列知识。
? 许可证贸易(许可贸易):交易双方以签订技术使用许可协议的形式所进行的技术贸易,即通过签订许可证协议,许可人允许收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的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而由受许可人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取得此项使用权的价格的交易。
? 独占许可:在指定地区内,受许可人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间对许可证协议项下的技术享有使用、制造或销售的独占权。
? 排他许可:在既定地区内,被许可人在协议有效期间对许可协议项下的技术享有排他使用权,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授予协议地区内的任何第三方。
? 普通许可:许可方允许可方在指定地区内使用许可协议项下的技术,但是许可方保留自己在该地区使用该项技术,或将同一技术的使用许可再授予第三人的权利。 ? 可转让许可:受许可人经许可人的同意,并在许可协议
23
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把协议项下的技术提供给第三者使用,但他要对原许可方负责。
? 交叉许可:许可协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专有技术权\\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双方的权利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非独立的。 ? 许可协议(许可合同):技术交易双方当事人为共同实现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的特定目标而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 一次总付:被许可方对许可所包含的各项技术的总费用一次付清或在一个较短时期内分次付清。
? 提成支付:根据许可项下的技术投产后,使用该项技术所得实际技术效益计算,按一定比较或方法定期提成,定期支付。
?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的一方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信息、经验和技术条件,包括雇佣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技术资料等,协助另一方完成某项特定的技术经济任务,达到双方商定的目标。
? 交钥匙工程承包:工程承包方负责完成从拟订建设方案、设计、采取设备、土木工程、安装调试到人员培训等全部工作,直到项目建成、验收合格之后才交给委托方的一种工程承包形式。
? 合作生产:某一项产品或某一个工程项目,由双方或多方企业各自承担其中某些部分、部件的生产来共同完成全部项目的工业合作方式。
? 合作研究:双方或多方企业共同开发一项新产品或新技
24
术。
? 技术补偿贸易:技术输出方向技术输入方提供制造某种产品的技术、机器设备、原材料或零部件、技术服务,在一段时间内,由输入方用进口技术和设备生产的产品或所得的收益偿付输出方的技术与设备价款的贸易方式。
? 产品返销:受让方直接用引进设备和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去偿付出让方的技术和设备费用。
? 综合补偿:设备和技术的出让方按达到的协议在一定时期内接受对方一定数量的商品作为补偿,但这些商品并非该供方提供的设备所直接生产的,即用间接的产品来偿付设备、技术的价款。
? 部分补偿:技术受让方对进口技术和设备的价款,部分以直接或间接产品偿还,部分以现汇或贷款偿还。 ? 特许专营: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此收取特许使用费的交易合作形式。
? 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性商业做法/限制性贸易做法):企业或经济组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限制竞争,从而可能或将会对贸易或商业产生不利后果的做法或行为;或者通过企业间正式或非正式、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而具有同样作用的做法或行为。
? 技术生命周期:某项特定技术从开发研制出来投入使用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