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对相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政府法制部门职责:
(一)负责审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省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代表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或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人防部门职责:
负责结合人防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有关人防工程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监督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等安全管理,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照职责权限和分工督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人防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能源部门职责:
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勘探开发,负责组织煤矿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现代化矿井建设,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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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职责:
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组织管理工作,执行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安全检测及资格证、资质证的发放;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组织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一)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负责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煤矿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四)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对从事煤矿安全评价、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的乙级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安全培训业务的二级、三级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烟草专卖部门职责:
负责所属烟草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烟草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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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职责:
负责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通信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省、市 (州)、县 (市、区)各级电信运营企业及电信运营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邮政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邮政行业执行禁限寄物品规定和收寄验视规定落实情况、邮寄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化条例)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安全自控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障邮政通信安全。 电力监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电力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电力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二)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诊断、评估和评价。
(三)配合相关部门对责令停产、停业和关闭企业停止电力供应。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承担对辖区内民航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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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检查辖区内民用航空空中、地面安全工作,按规定承办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和事故征候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按授权承办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营人运行合适审定、飞行训练机构和维修单位合格审定、民用航空器审定、民用航空飞行等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的有关事宜并实施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辖区内民用航空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和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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