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施工期滑坡处理技术要求
7.0.1 膨胀土由于具有胀缩性、多裂隙性及超固结性等特点,施工期容易 产生浅层滑坡。当出现滑坡时,设计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地质条件分析滑 坡破坏模式、破坏机理及诱发因素,结合滑坡的范围、深度、方量、地下
水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7.0.2 对受裂隙面控制的浅层滑坡,可采取清挖并回填的方式进行处理。
7.0.3 滑坡清理应自上而下、自外而内逐步清理,范围应保证超过滑动面 1m。清挖时应注意保持后缘清挖边坡的稳定。
7.0.4 滑坡清理后应立即进行回填。回填应按土方填筑要求逐层进行,每 层回填层新老土结合面应开挖成台阶状。
7.0.5 回填土料宜采用非膨胀粘性土或水泥改性土,亦可采用弱膨胀土作 为回填土料。一般不宜用中膨胀土作为回填土料,严禁采用强膨胀土作为 回填土料。回填料压实后抗剪强度应满足边坡稳定要求。
7.0.6 回填土料应严格土方填筑要求控制土体含水量、土块粒径、铺土厚 度、压实度。
7.0.7 若滑坡区存在地下水渗流现象,需采取引排措施对地下水进行疏排。
7.0.8 除了浅层滑坡外,当不同地层或不同岩性界面分布软弱面时,还存 在深层滑坡的可能,当开挖揭露此类潜在滑面时,应提前采取抗滑工程措
施。
27
8 施工期安全监测技术要求
8.1 一般要求
8.1.1 对中、强膨胀土渠道,特别是对深挖方的中、强膨胀土渠道,需根 据工程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监测设施。
8.1.2 监测设施的设置和施工,宜结合膨胀土处理措施、换填土的施工方 法、排(降)水的方式等情况有的放矢地实施,并尽量使永久监测设施与 施工期临时监测设施相结合。
8.1.3 安全监测常规项目为:(1) 地面位移监测;(2) 坡体深部水平位 移和滑动面监测;(3) 裂缝监测;(4) 渠道衬砌板变形监测。可选监测 项目为:① 地下水监测;② 渠底板下部土体变形监测。
8.1.4 现场监测可结合永久监测断面或选择重点部位进行。渠道开挖期间 宜重点监测土体裂缝发展、坡肩深部位移、地下滞水层出露位置,必要时 可通过埋设简易观测墩监测开挖边坡的变形情况。开挖结束后,宜重点监
测坡面位移、渠底板变形、衬砌板裂缝、渠坡深部位移。
8.1.5 各仪器设备在出厂后或在安装埋设前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 厂家提供的方法对所采购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验。
8.1.6 各监测点应严格按施工图要求放样,各内观仪器埋设误差不许超过 10cm,各外部变形监测点放样误差不允许超过 20cm,若现场存在特殊情况, 各测点确需移位,应经监理人批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仪器的保护。
8.1.7 各监测设施在埋设时应认真作好记录,仪器安装记录应反映部位名
﹑仪器编号和设计编号、具体埋设位置﹑钻孔深度、埋设方式、天气情况
﹑土建施工形象、二次仪表编号﹑埋设日期及时间﹑仪器埋设前后监测数
据﹑说明、埋设示意图及安装人员签名等项目,以上记录事后应及时归档。
28
8.1.8 对已埋监测设施应按设计要求认真进行观测,及时进行资料整理和 分析,若在观测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马上上报,并随后提供书面监测报
告。
8.1.9 除用仪器设备进行监测外,还应重视和加强日常人工巡视检查工作。
8.2 监测设施埋设要求
8.2.1 水准点埋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水准点一般埋设在渠坡表面和渠顶,要求埋设不锈钢标点。
(2) 对于混凝土面板、砌石联拱和混凝土六方格护坡,各水准点可
直接钻小孔,填入水泥浆,插入水准标。
(3) 对于植草护坡及换填土,则采取人工挖小坑填入水泥砂浆固定
水准标。
8.2.2 工作基点埋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垂直位移工作基点应建在工程影响范围以外稳定安全的位置, 并注意日常保护,防止人为破坏。
(2) 各工作基点测墩应坐落在膨胀土大气剧烈影响带之下土层,一
般要求基坑开挖深度不小于 2m,基坑底部面积不小于 0.6m ,开挖到位后应 立即浇筑钢筋混凝土测墩,其墩体结构形式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 范》(GB12897-2006)建造。
2
(3) 各工作基点建完后,应用红色油漆印刷醒目的编号和标志。
8.2.3 水平位移测点埋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采用简易混凝土观测墩,各墩顶设置强制对中底盘,底盘在安
装时应调整水平,倾斜度不得大于 10\。
(2) 渠顶部位测点可挖坑浇筑混凝土观测墩,一级马道上测点一般
29
直接将测点浇筑在路缘石旁。
(3) 对于永久性观测墩要求造型美观,外表涂白色高级防水涂料,
并标明醒目的测点编号。
8.2.4 测斜管埋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测斜管一般可布设在坡顶或马道部位,在保护层或覆盖土开挖 之前进行钻孔埋设,钻孔时尽量不加水,钻孔直径 110mm,孔深应达到下一
级马道或底板对应的高程以下 5-10m。对典型部位的测斜孔需进行地质编
录。
(2) 测斜管在安装前应逐根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应严禁使用。安装
时要使测斜管导槽分别垂直和平行水流方向,不得偏扭,测斜管的连接要
使导槽对齐,防止扭偏。用环氧树脂和铆钉固定各导管接头,测斜管的底
部,必须有密封端盖。
(3) 测斜管安装完毕,采用导管由孔底向上回填水泥浆,或用细砂
进行密实回填,孔口 1.5m 范围用粘性土密实回填。
(4) 在保护层开挖及护坡结构施工时,应对测斜管严加保护,测斜
管周围保护层必须用人工方式开挖,并对测斜管管口进行封口保护。
(5) 若该部位需铺设土工膜,必须将土工膜开口与测斜管粘接牢固。
(6) 各测斜管孔口均需设置永久孔口保护装置。
8.3 现场观测要求
8.3.1 对垂直位移测点观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各水准点用精密水准仪,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其闭合差不得大于国家相关技术规定。
(2) 各垂直位移工作基点建完,应待其充分稳定后,再引测渠系高
30
程,之后应每年检验 1—2 次,校核其稳定性。
(3) 各测点埋设完毕并混凝土终凝后,及时测取初始值。正常情况
下,初期一般每天观测 1 次,开挖结束后每 5 天观测一次,但在重点部位
或发现异常现象时应有针对性地加密测次。
8.3.2 水平位移测点观测要求如下:
(1) 水平位移可用测距仪进行相对位移观测,其观测精度要求优于
3mm,观测时严格按所选生产厂家测距仪观测规程和测量方法进行操作,每
次观测尽量在同一个时间段进行。
(2) 各测点埋设完毕 10 天以后,测取初始值,初始值应在最短的时
间内独立观测 2 次,取其平均值。正常情况下,初期一般每 1—2 天观测 1
次,开挖结束后每 5 天观测一次,但在发现异常现象或重点部位应有针对
性地加密测次。
8.3.3 测斜管观测要求如下:
(1) 观测时,用测斜仪测头分别按 x,y 方向从测斜管底部自下向上,
每隔 50cm 测读一次,逐次测定。每个方向观测应平行测读两次,正测完毕
后,需进行反测。取正、反方向两次测值的平均值作为常数进行计算。
(2) 仪器读数操作程序、规程和测值计算方法应严格按厂家仪器说
明书要求执行。
(3) 钻孔测斜管安装完 1 天后开始观测。最初 1~2 天观测 1 次,待
仪器读数达到初始稳定状态,并稳妥确定初始值后,定期进行观测。渠道
开挖和换填期间,宜每天观测一次,之后可 5 天观测 1 次,但在发现异常
现象或特殊情况下应有针对性地加密测次。
8.4 人工巡视检查要求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