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要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等一系列制约农业发展的问题,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快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县农村“乡风文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基础
“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切实把乡风文明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乡风文明作为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落实责任,保证乡风文明有人来抓。县、镇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出村委会、党支部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建议分别成立县镇两级乡风文明工作办公室,制定农村文明新风工作目标,明确具体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保证乡风文明有人来抓。
二是统筹调动各方面力量,以城促乡,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使“三下乡”真正变成常下乡,让农民群众在经常性的“三下乡”活动中学习文化、接受教育、获取信息、娱悦身心、陶冶情操。积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回到农村自主创业或挂职当“村官”,充分发挥他们文化技术和文明素养较高的优势,积极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乡风文明中起着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城镇与农村教师的双向交流制度,特别是提倡县城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挂职锻炼,支持乡村教育,传播现代社会的文明成果,推动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是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引导,促使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建议在我县农村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庄”、“无毒村庄”和“文明村庄”等活动,大力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庄”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包括农村倡导“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用荣辱观念和文明意识来抵制歪风邪气;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农民自我约束,摒弃不良习俗,逐步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弘扬农村特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