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党建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党的建设,既要继承和发扬党的建设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原则和经验,又要根据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建立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顺应招商引资形势发展的需要,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成立党的工作委员会或党总支,负责领导和指导本园区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的党建工作,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与企业主互动互利的工作机制。企业党组织要注意从双方的共同点出发开展工作,求同存异,在工作合作中让业主看到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他们经营目标和经济利益的实现,从而使业主认识到企业党组织和他们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目标的一致性,并从这种认同感发展到与企业党组织建立起互相配合、互动互利的工作关系。三是以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为重点,建立严格、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考评机制。要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以党建促经济,以经济促党建”的要求,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与经济工作任务同步下达,与党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步考核,与评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步表彰,做到党建工作的成效与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挂钩,与党员领导干部和下派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年终考核、民主评议挂钩,对工作不力、关心支持不够、办事拖延推诿的要追究责任,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四是创新党建经费落实、阵地建设和时间保障机制。在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完全指望企业主的支持是不现实的,因为资本家的本质是惟利是图,所以,要创新党建经费落实机制,建议从各级财政拨出专项党建经费,作为在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活动经费,包括专职党建工作者的工资等;要创新党建阵地建设机制,建议在与企业签定协议时,明确提出企业必须根据企业党建工作发展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党建活动阵地;要创新党建工作时间保障机制,在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必须根据企业的特点,尽量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党建工作,要通过工作,使广大党员有自豪感和使命感,使党组织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路人。
四、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努力做好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党建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章》要求,一手抓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一手抓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实施“聚民”工程,不断扩大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经济组织的贯彻执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强力推进跨越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在抓党组织组建上加大力度,覆盖面必须达到三个100%的标准。一要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对规模较大、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特别是已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或党员虽然不足3人、但党的工作环境较好的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符合建党委的建党委,符合建总支的建总支,实现支部建在车间、柜店,党小组建在流水线、班组,党员的作用发挥在岗位上的目的。二是要加快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步伐。职工25人以上、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必须尽快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企业先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党组织。三是要实现党的声音全覆盖。职工25人以下的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要积极探索,采取属地管理和明确党建工作联络员等办法,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全区所有外商独资、控股、均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