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政策,妥善解决外地民工子女就学问题。鉴于父母在儿童成长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农村隔代监护和亲戚监护的种种局限,政府应通过修改户籍、借读等方面的歧视政策,减免学校对民工子女征收的额外费用以及降低民工子弟学校的创建门槛和收费标准等多种手段,扩大供民工选择的教育资源,解决民工流动子女受教育问题,最终使子女能够随父母一起在外生活,实现最优的家庭教育模式,促进子女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要加强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子女的教育与管理。一是进一步推进寄宿制教育。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二是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三是建立留守子女跟踪管理档案。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留守子女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要经常组织留守子女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三)改变学校教育理念。学校在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对留守子女这部分特殊的群体,更要在课程教学中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子女自尊、自立,帮助他们做到知法、守法,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促进他们健康、和谐发展。
(四)努力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满足子女亲情需求。要通过大力宣传使父母改变那种“只要给孩子留下更多的钱,让孩子有实力接受更高的教育,就是对孩子负责,也是自己辛苦打工价值的体现”的错误片面观念,充分重视子女情感需求和人格的健康发展。即使没有能力将孩子带到城市,也应留下一位专门负责他们的学习与生活,以保持亲子关系的存在与完整。当两人都出去时则要改变与子女的沟通和交流方式,最好做到每个星期至少联系一次,不仅仅谈学习,也要关注他们的道德发展和精神需求。在交流形式上,除电话联系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这对于孩子情感的发展非常有帮助。
(五)要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由于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仅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难以解决,需要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协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加强媒体宣传,引起全社会关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解决,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子女教育管理体系。同时,基层党政机关有大量富余人员,中小学校有大量退休教师。可考虑由基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相关群众性组织,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的社会化教育和监护体系,起到沟通家庭、学校与孩子之间关系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