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好宣传与落实的关系。普法的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法律工作者、宣传者。乡镇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这是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关键因素。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会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其次要正确处理一般教育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内容上要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在时间、人员上要有保证。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人民群众通过普法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加强跟踪问效,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普法效果;要突出重点时段、传统节日和长假日等时机的宣传教育,打好预防针,防范于未然。再次要正确处理好专门抓与综合抓的关系。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明确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实现宣传教育队伍专业化。还要结合日常工作,把普法教育融人到经济社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宣传中普法,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四)发挥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划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用作用,使普法教育做到“四动”:一是发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全员参与,营造声势,形成氛围。二是带动。充分利用阵地、载体、设施和长期积累下来的工作经验,尽可能地调动各层次、各部门的积极性并认真做好总结归纳和推广普及工作。三是联动。要善借外力,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推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有效地推动各个方面的工作。要抓住领导这个龙头,多想办法,多出点子,当好参谋,积极主动地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