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明确绩效考核主体
评估主体的多元化结构是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全面性、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实践上,关键在于把知情度、责任度、关联度和可行性进行整体统一考虑。公共组织的绩效评估主体结构一般来说包括:综合评价小组、直接主管领导、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评估机构等。
四、乡镇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通过调查研究,项目组认为,建立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通用性指标与差异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2、责权统一、分类考核的原则。一是考虑乡镇职能、功能定位和乡镇之间的区域差异及不同特点。二是充分考虑干部职位属性和所负责任的差异,区别对待、分类考核。
3、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在党管干部前提下,强调信息公开,让广大群众更多地参与乡镇的考核工作,进行多视角、多维度的综合评价。
4、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原则。在乡镇绩效考核目标、考核指标与标准的确定,考核工作的实施、绩效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等各个环节上要体现系统性、规范性、可靠性,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尽可能地便于操作,简单易行。
五、乡镇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思路
经过研究论证,项目组认为,就现实性而言,构建乡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关键点,在于探索理论依据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在不断推进乡镇体制改革,职能转变的进程中,改进乡镇绩效考核的内容以及方式方法,并逐步加以完善。
(一)乡镇绩效考核的对象
乡镇绩效考核的对象包括:
(1)乡镇领导班子整体;
(2)乡镇领导干部个人,包括: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乡镇副职和班子成员。
(二)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的设计
1、构建《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分类库》
根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通过调查研究,项目组将乡镇绩效考核的一级指标确定为: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建设与保护、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六个主要方面。这六个方面具有内在的联系,即发展是硬道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方向,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基石,环境建设与保护关乎未来。
乡镇领导班子任务目标和职能定位鱼骨分析图
结合北京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导向,参考《北京京郊经济发展概况》、《北京市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怀柔区、昌平区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办法等分解出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经过与部分区县有关职能部门的讨论研究,提炼出三级考核指标。(详见《乡镇绩效考核指标分类库》见附件一)。
2、建立《乡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库》的作用
(1)构建区县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共同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计划的沟通平台,通过交流达成绩效考核目标的共识,强化绩效考核的责任承诺机制。
(2)充分体现乡镇之间客观上存在地理、环境、资源和发展基础以及功能定位的差异性,在确定一定数量的通用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的乡镇选择不同的考核指标,进行分类考核。
(3)在乡镇工作的实践过程中,便于对于绩效考核指标及时地加以修订、改进和完善。
3、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分值、指标权数和得分
⑴ 考核分值:乡镇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由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环境建设和保护、组织建设、 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等六个一级考核指标的权数总和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