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出台促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相关政策。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文件,从财政、税收、重点项目布点等方面提出了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建议省政府深入研究、全面落实文件精神,抓紧制定促进黄石等全国资源枯竭试点城市转型的具体政策措施,着力帮助解决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就业保障、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突出问题。
(二)建议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作为全国的资源大省,我省有1个地级市(黄石)、3个县级市(潜江、大冶、钟祥)进入全国资源枯竭试点城市之列,这为黄石等资源枯竭城市加快转型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性机遇。但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既是一个世界难题,更是推进我省科学发展的一个新课题。建议省政府组织这些试点城市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如何推进城市转型、做好试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全面部署和具体指导。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黄石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发〔2007〕38号文件精神,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并要求省级政府切实加强对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因此,建议省政府比照东北等省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做法,成立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市厅(局、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转型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的汇报,加强具体问题的协调,进一步加强对转型工作的领导。